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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石宝宝父亲赵连海获刑两年零六个月

11/10/2010 02:03: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事件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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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10日上午赵连海案在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再次开庭,赵因寻衅滋事罪获刑两年零六个月。

  今日上午八点赵连海案在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

  2009年11月13日,赵连海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12月17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赵连海于二○○八年九月至二○○九年九月间,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纠集多人先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及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等地公共场所,采用呼喊口 号、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

  根据起诉书,2009年8月4日,赵连海利用安徽籍女青年李蕊蕊在丰台区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以报案为名恶意炒作,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及多家 境外媒体记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非法聚集,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2010年05月15日安徽籍上访女子李蕊蕊于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在北京市 二中院终审宣判,强奸犯徐建终审获刑8年

  2010年3月30日北京市大兴法院曾采取不公开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当时法庭方面未允许赵连海的妻子李雪梅和儿子在法庭旁听。《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本案最迟应当于2010年4月中下旬宣判,赵连海的代理律师李方平认为本案至今才重 新开庭,虽然期间曾有过三次延期,但本案审理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存在严重超期羁押问题。

  赵连海,1972年生,北京市民,住大兴区团和农场。曾在电视台,国家工商总局的广告公司,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质量报》等多家媒体工作过多年

  李方平律师表示:此判决量刑过重,将会上诉。一般寻衅滋事最多判3年,而赵连海和警察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赵连海在庭审中也脱下囚衣,表达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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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赵连海一审时的无罪自辩词:

  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京大检刑诉[2010]0043号起诉书”指控我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起诉,我将做一些必要的说明及辩护。
  
  首先,我不认同起诉书指控我以社会热点问题,煽动纠集他人在多个公共场所呼喊口号,非法聚集起哄闹事等事情。下面我就指控内容作必要的简要说明。
  
  起诉书指控所谓社会热点问题的事情主要有二个,一是有关2008年9月11日被正式曝光的三聚氰胺有毒乳制品事件,此事件泛称“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此事件与我密切相关,我的孩子就是受三聚氰胺有毒乳制品侵害的幼童之一,我也是此事件维权带头人。第二个事情是有关2009年8月4日安徽上访女青年李蕊蕊来京上访被外地政府驻京办截访人员非法关押并被强奸的事情,我在当天协同李蕊蕊及事件证人去北京市公安局报案。
  
  先说三聚氰胺毒奶事件维权:起诉书指控我“于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间,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纠集多人先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及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等地公共场所采用呼喊口号、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就这些指控我要提出反对意见,首先我们要简要说明起诉书所说的这个“社会热点问题”就是2008年9月11日被正式曝光的举世震惊并令众多受害家庭痛苦至极的三聚氰胺毒奶事件。我年幼的孩子即是受三聚氰胺有毒乳制品侵害的肾结石宝宝。我的孩子从小母乳喂养,在一岁多后开始消费各种乳制品,截止到他被确诊为肾结石患儿之前,已累计消费了长达二年多大量的含三聚氰胺的有毒乳制品,涉及的种类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含奶制品。孩子在被确诊后,我们身为孩子的父母想到孩子曾消费的乳制品数量之多,时间之长我们的心情是极其痛苦并担忧的,想必每个有血肉的人都会理解我们的痛苦与担心,那些痛苦的经历现在想起来仍历历在目,痛苦及担心焦虑程度在此暂不多述。
  
  悲剧在我们尚小的孩子身上发生后,身为受害患儿家长的我及众多受害家庭自然想到为我们尚小的孩子维权并为孩子们一生的健康保障呼吁。我们众多受害家庭由此因孩子自发的走到了一起,组建我们的维权团体,但没有想到的是,我们的孩子被无情的残害,我们在维权的过程中也经历了太多的艰辛、压力与阻挠,让我们众多家庭经历了更多新的伤害与痛苦。但我们在即便非常痛苦的维权过程中依然做到了理智。我本人也作为结石宝宝维权带头人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的积极沟通及反馈,但我们提出的太多积极的合理性建议都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即便如此,我们众多家长依然克制着我们痛苦委屈的情绪,继续理智的与相关部门沟通呼吁,期望相关部门能正视我们受害群体的痛苦心声。我们众多家庭相互安慰、相互帮助,也极力劝抚帮助那些被伤害更严重的家庭愤怒不理性的情绪,避免发生其它更不想看到的悲剧。我们理性、积极的方式让有些例如死亡、手术等严重情况更痛苦的家庭感受到很多安慰,及时避免了多例危险事件的发生。说到此,应肯定我们的维权团体起到的积极有益的作用。
  
  2008年12月中旬,我们众多家长得知政府即将出台赔偿方案(并且我们也认为那个赔偿方案是打发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赔偿方案,是没有与众多受害家庭协商沟通、且不尊重受害家庭的方案)。我们众多受害家庭得知这些情况后自然想到结石宝宝事件也将会随之淡落的处理下去,我们太多家长想到我们孩子后续定期检查、继续治疗、永久健康保障以及三聚氰胺深度危害等等实际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完善的解决,我们的心情是焦虑不安的。在这样的心情下,我们与相关部门沟通的愿望更加强烈,我们期望能与相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彼此坦诚的沟通对话,我们也期望我们真诚的态度能让相关部门及企业重视依然存在众多问题及听取我们对事件解决的建议。
  
  我们曾努力与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等部门积极沟通但都被无情拒绝。我们的心情是非常痛苦无奈的,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在尊重我们做为受害家庭的前提下,更合理、更公平、更公正的能与众多受害家庭协商来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把孩子们的生命健康放在最重要的高度来重视。当时的情况大致是:有很多需要住院甚至手术的孩子都被拒绝免费治疗,致使一些孩子的治疗被严重人为的拖延,让孩子们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的威胁,还有例如有的孩子由于漏报等情况根本就没有列入国家承认的结石宝宝名单,导致各种治疗费用都由受害家庭自己来承担,而有的孩子更是在事件被曝光前就已治疗或手术多次,家庭已为此不堪重负而债台高筑,而孩子依然面临继续治疗而需要的高昂费用,很多前期或后期治疗费用都不给予解决,而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在三聚氰胺事件曝光后继续死亡的结石宝宝患儿除了不被承认死因与三聚氰胺有关,并且在死亡患儿家长就死因提出质疑后申请尸体检验来确定死因竟被拒绝。例如:2008年12月4日死亡的湖北麻城的马雪菲小朋友(女孩,死亡时仅1岁,她的相关资料在我被警方扣押的电脑里有)。马雪菲在12月4日死亡前就已被承认是三聚氰胺毒奶粉侵害的结石宝宝,但相关部门在她死亡后否认她的死亡与三聚氰胺有关。马雪菲在死亡之前就已因肾结石导致肾积水无法排尿在医院进行过置管、排尿排石手术,也曾有国内媒体对当时在医院治疗的马雪菲作过报道。马雪菲死亡后,我们众多家庭及相关专业人士怀疑是肾小管里依然有三聚氰胺颗粒导致肾脏或其它器官严重受损导致生命出现危险,故都想到只有通过严谨的尸体解剖检验才能确定最终死因,但相关部门在否认马雪菲的死因与三聚氰胺有关之后却拒绝推诿家属提出的尸检申请(稍后在09年1月6日死亡的山东青州候海淇小朋友也是被如此对待,候海淇家长将孩子尸体在医院停尸房冷冻多日找过多个相关部门提出尸检申请都被拒绝)。
  
  马雪菲死亡后对她及其他新死亡患儿进行严谨的医学检验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对死因有更明确的判定标准牵扯到对其家庭的赔偿等级,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严谨的医学检验、病理学研究、通过尸检对肾脏、肝脏、心血管系统等重要内脏器官进行切片等专业的病理学研究来更深入了解被三聚氰胺侵害的结石宝宝的肾脏等重要器官到底造成了如何伤害,伤害到何种程度、长远潜在危害到什么程度等等。这样的研究重要且必要,也将对至少官方公布的30万结石宝宝的后续治疗、长期监控防治有重要价值,但这样难得的实体研究竟然在家属的积极申请下被浪费甚至推诿拒绝,让我们实在不能理解并心痛,看到2008年东北因三聚氰胺饲料死亡的动物貉子在解剖后肾脏被严重侵害的照片(我被扣押的电脑里有照片及相关资料),让我们更加想了解三聚氰胺乳制品到底对我们的孩子们的肾脏等器官具体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
  
  2008年12月中下旬,我们在种种疑虑,担忧及与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等相关部门沟通被彻底拒绝或置之不理后自然想到通过媒体反映我们关心的问题及建议,并期望我们的呼吁能得到相关部门及社会的高度重视。在我们众多家长自发的商议下,最终决定于2009年1月2日下午在丰台区的一家停业的酒店中餐厅与媒体记者见面反映我们的呼吁及发现的问题。担心这个见面会被干扰,我们选择的这个酒店地处非常僻静。在与该酒店中餐厅负责人事先商谈后,他们也非常乐意于将中餐厅租用给我们使用并彻底约定下来。
  
  1月2日的这个事情本可以进行的非常顺利,但我在1月1日晚即被警方在丰台区强制控制,与我同时被控制的还有其他4个家长代表(他们都是孩子受伤害很严重且都动过手术患儿的家长)。我们在1月1日晚被警方强制关押在大兴区团河农场会议中心内,在我们提出意见后,警方告诉我们第二天上午将有领导与我们谈话沟通,并承诺我们第二天上午11点前无论谈话是什么结果都肯定会释放我们。
  
  当天晚上我们晚饭也没吃,我们几个人就在多名警察看押下在团河会议中心一个会议室的椅子上又饿、又困、又累的坐了一夜,即便这样我们还是满怀期待第二天上午的谈话能有好的进展,期望领导们能倾听我们的建议。第二天上午,我作为代表与到来的领导们进行了谈话,我谈了很多我们面临的实际困难、问题及建议,并明确表达了期望政府能协调相关部门及企业与我们进行沟通的诚意。但当天上午现场的领导们不仅不理解我们的合理诉求及建议,反而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一味的强加我们他们的意见,一上午的对话明显在被压制的状态下进行,并且在时至11点后也不按他们曾经的承诺释放我们。
  
  时至下午,我们依然被强制看押在团河会议中心内,位于丰台区那个酒店的记者见面会如期但被严重干扰的在进行,其他几个没有被控制的家长代表和一些媒体记者赶到了那里,但到后才得知该酒店及中餐厅不能再继续租用给我们使用,酒店外也有警车及警方人员在现场(事后证实当天警方介入要求该中餐厅停止给我们租用),那些家长与到达的记者由于无法进入中餐厅,只好在酒店的大厅及酒店门口的便道上进行了简短的访谈,后由于担心我们几个被关押在团河会议中心,几个家长随即赶到了团河会议中心来关注并询问为什么关押我们。当天下午在团河会议中心的警官找到我说有家长在会议中心外要求释放我们或进来见我们,让我劝劝他们,情绪不要激动。我当即非常配合的与在会议中心外的家长们通了电话,让他们都冷静,不要冲动,在我与会议中心内警官们的请求下,最终让在外面的家长们进来避冷。
  
  在当天最后,政府官员又与我们进行了谈话,同意我们只要不在1月4日至1月15日推行赔偿方案期间不公开反对赔偿方案即协调我们与相关部门及企业的沟通,展开对话机制解决遗留问题,至此才将我们释放并请我们在大兴区的一家餐厅的一个包间吃了一顿饭并在第二天陆续都回到了各自的家中。
  
  简述当天在丰台区及大兴区的情况即是:我们没有进行起诉书内所指控的我煸动纠集多人在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采用呼喊口号,非法聚集方式起哄闹事,更不承认我们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我要说的是:如果没有警方的强行介入阻止,1月2日的事情会进行的更好,在当天因此而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都应由警方负责。并且我们每个家长在当天也都极力配合了现场警方的协调或指挥,并且当天也有众多媒体记者在现场可以作证,如法庭不认同我的辩解,我将请求法庭允许当天去现场的家长及媒体记者出庭作证。
  
  综上简述,我完全不认同起诉书对我的指控内容,我不认同指控我煽动纠集多人在北京丰台区、大兴区的犯罪指控,我也不认同我们是非法聚会,更不存在呼喊口号、起哄闹事的情况。上面是2009年1月2日在北京丰台区及大兴区的大致情况。
  
  再次在大兴区的聚会就是2009年9月11日,三聚氰胺毒奶事件被正式曝光一周年当天,我们几个受害家长代表在北京大兴区的一家餐厅的包间内进行了一个小型的回顾性座谈会及傍晚后进行了一个短暂的烛光纪念活动。我们选择的这个地点也是年初1月2日官方请我们吃饭的那个饭店、那个包间,我们也期望借此提醒官方年初对我们的承诺。我们以此来悼念因三聚氰胺毒奶死亡的孩子,并祈祷祝福所有手术及被侵害幸存的孩子们能一生健康幸福的成长。
  
  这次结石宝宝周年聚会得到北京市公安局的批准,并且当天现场的秩序也不存在任何问题,如有质疑,请参见我们当天拍摄记录的全程录像,该《结实宝宝周年纪念》录像在我被扣押的电脑里或网络上也可下载到,我也期望我们当天凝重悲恸的气氛能打动每位观赏者并有所深思。我们作为成年人到底该为我们的后代为所有天真无邪的孩子们营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环境。
  
  《结石宝宝周年纪念》座谈会录像在我此次被强制关押前正准备随同另一份刚刚完稿的致卫生部的问题汇总反馈函一并提交给相关部门以期得到重视(该问题汇总反馈函也在我被扣押的电脑内),在此再次提醒相关部门依然要重视并解决三聚氰胺事件遗留的所有问题,尤其最重点的是三聚氰胺对人体尤其是对孩子们长期的潜在伤害及威胁。
  
  其它一年期间内的多次致卫生部信访办,国家质检总局信访办,国家信访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上访反映问题的地点都不属于起诉书所说的丰台区、大兴区、也不存在任何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故不必叙述。
  
  下面再简述起诉书提及的河北石家庄情况。
  
  我在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一共去过4次石家庄分别是2009年1月16日,1月22日,3月4日及6月24日。下面开始简述。
  
  先说第一次1月16日去石家庄,1月16日前2天,在网络上有传言说16日上午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宣判田文华,我们一些家长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商议我们作为受害孩子家长应该到现场去关注庭审结果并接触到现场的媒体反映我们的问题,期望引起重视。但16日早上我与另外两个家长到达石家庄中法后才得知那是一个假消息,当天去了,三五家媒体与我们简短谈了一会儿就各自回家了,这是1月16日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起诉书内指控的情况。
  
  再说第二次1月22日,这次审判田文华是真实的,我们共有7个家长代表自发的到了石家庄中法,下面说说这天情况。
  
  当天我们到达中法后,中法已实行全面戒严状态,众多防暴警察及治安警察在中法周边拉起了警戒线并组成严实的人墙阻止无特殊通行证的人员进入。我们当天在现场是非常理智的,与维护警戒线的警察们沟通得知我们不可以穿过警戒线的情况下我们没有任何过激行为,我们也理智的按警方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待着。我们在警方指定的地点与媒体记者谈我们亟待解决并急需重视的重要问题,我们最关心的还主要是孩子们的身体健康。期间,记者拍摄了我们手拿写有“关爱孩子健康”等字样的A4纸,但我不认为此行为构成犯罪。
  
  当天,我们在那里是非常理智的,没有起诉书指控的任何行为发生,并且也一切听从了现场警方的指挥与协调,让我们在哪待着,我们就在哪待着,更没有所谓呼喊口号,起哄闹事等行为发生。并且在审判田文华结束后也各自尽快的离开了石家庄。
  
  当天现场情况也有众多媒体记者可以作证。如法庭不认同我的辩解,我请求法庭允许当天在现场的众多记者到庭为我作证。
  
  上面是1月22日在石家庄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起诉书指控的行为。
  
  再说第三次3月4日,这天是曾经的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等众多荣誉于一身的三鹿集团剩余资产被拍卖的日子。我们作为结实宝宝的家长们,理应来关注这次拍卖,我们也期望能表达我们合理的意见:即将拍卖的剩余资产优先用于受害家庭尤其是很多被拒绝免费治疗的孩子们。
  
  当天情况是:我们4个家长开乘一辆车前往石家庄中法拍卖现场,但我们的车辆被石家庄警方刻意的阻挠下本能10分钟的车程就赶到中法,但却千辛万苦的经过几个小时后才到达。我们到达中法后拍卖会已经结束,后有记者给我们打电话告知我们正在三鹿集团进行拍卖后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随即赶了过去,但三鹿集团当天组织了大量人员阻拦我们,我们在请求进入未同意的情况下也没有强行进入等过激行为发生,并且在当天大量三鹿人员将我们围堵在角落里甚至将一位死亡患儿的奶奶拉扯在地上的情况下我们依然保持了极强的克制力。最后我们在极度委屈的心情下离开了。当天也有石家庄警方在现场,也没有指出我们有任何构成犯罪的行为。我们也认为我们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更不存在起诉书指控的内容。
  
  第四次去石家庄是6月24日,当天我与另外3名家长代表去向石家庄新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我们受害家庭致全国各级法院系统的公开信,期望能公平、公正进行三聚氰胺民事诉讼案,当天递交过程非常顺利,更不存在起诉书内所指控的任何行为。
  
  以上是四次去石家庄的大致情况,综上所述,我不认为我这4次在石家庄的行为构成犯罪,并且我还要重点强调,我的每次出行都有警方人员在现场或随从,也没有任何警方人员提示说我们的行为构成犯罪,故此,我更认为我上述事情都没有构成犯罪。
  
  自2008年9月11日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以来,我作为维权带头人被警方多次谈话,但从未提及我曾经的事情构成犯罪,另在2009年7月后因准备进行结石宝宝周年纪念,与警方再多次频繁解除沟通,在7月至9月11日结石宝宝周年长达两个月与警方多次接触的时间里,也多次谈及曾经的这些事情也从未指出我这些事情构成犯罪,并一再好意的劝告我千万别有什么冲动的事情发生构成犯罪。这些情况也证实我曾经的这些事情并没有被警方认为是犯罪,我也没有因这些事情收到过警告或提示说我构成犯罪,让我不能理解并痛心的是事后竟指控我那些在警方严密监控下的事情构成犯罪。
  
  我们身为被伤害的孩子们的父母们,我们是希望切实解决发生在我们孩子们身上的伤害以及有效保障我们孩子们一生的健康。迄今为止,不仅仅中国甚至全世界也没有任何一个权威机构敢断言三聚氰胺对孩子们的伤害仅仅是肾结石,而已有的研究和相关报道都是让我们紧张并焦虑的,我们至今担心一些隐性的伤害将会影响孩子们一生的健康。
  
  世卫组织发布的通报明确提到了通过动物实验发现三聚氰胺是可以导致动物有膀胱癌等病变发生(请参见世卫组织中文网站内有关三聚氰胺病理学方面的研究通报),而我们在国内也通过南方都市报08年底有关三聚氰胺的专题系列报道了解到东北喂养三聚氰胺饲料而亡的动物貉子的尸体解剖后发现肾脏都有明显的严重破坏,其被破坏残蚀的肾脏实物照片让我们每个给孩子消费过三聚氰胺产品的孩子家长都不得不心有余悸,恐惧万分,并且这种担忧并未随着孩子结石的消失而停止。我们迄今仍强烈呼吁相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尽快出台公示相关的专业研究及进展情况,防患于未然。
  
  我们身为孩子的家长最关心孩子们生命健康及一生有效地保障,我们的维权也一直是合理合法且理性文明的,我们也从没有指控的所谓“非法聚集,呼喊口号,起哄闹事”等这些无中生有的事情。
  
  最后再说起诉书指控的2009年8月4日的事情。
  
  这天起因是因为我的一个朋友被关押在外地政府驻京办私自设置非法关押访民的一个黑监狱中,在当天竟骇人听闻的发生了一起性质及其恶劣的黑监狱看押人员当众强奸安徽上访女青年李蕊蕊的事件。我在当天得到求救的消息后去营救她们,在前往的路上得知她们自己闯出被关押的黑监狱后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的路上又被截访人员拦截的情况下,只能更加义无反顾的赶过去营救,担心刚刚逃出魔窟的她们再陷入恶境,并最终协助了李蕊蕊她们成功报了案。对于这次极其正常并属于见义勇为的报案,竟被指控为煽动纠集多人起哄闹事,对于这样的指控不能不令我心痛,我们正确并带有正直的行为谈何犯罪呢?
  
  对于本指控我完全不认同,我们在当天不仅没有任何过激的行为发生,并且在警方强行抓人导致吓跑一些访民的情况下,将一切害怕且跑开的当事人及证人劝说留了下来,我不仅不认为我当天的行为构成犯罪,反倒更认为当天在我的坚持及推动下能得以最终报案、立案成功,得以最终有效地打击了罪犯,在我及多名访民证人被东交民巷派出所强行扣留关押一天后,8月5日中午警方多名领导找我谈话说马上释放我们,但要求我们走后不要再对记者多提这个事情了,然后就让我们就离开了。
  
  从8月4日被强行关押直至8月5日离开,警方自始至终也未说我们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故此,我不认为我在8月4日的行为有任何犯罪成分。如果法庭认为我的行为构成犯罪,那我认为是对真正犯罪分子无形的庇护,是对正确行为的打击,由此会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堪设想,正义、正直被压制的情况下只能让真正的犯罪分子更加嚣张,也将会错误引导正确的是非判断观。故此,请法庭慎重考虑,并作出正确的判定。
  
  我在8月4日当天的所作所为,可由多位当天现场的当事人作证,如法庭不认同我的辩解,我将请求相关证人出庭为我作证。
  
  以上是我就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做的必要说明。
  
  我身为一名结石宝宝的父亲及社会的一员,我坚信我自三聚氰胺事件以来所做的事情没有犯罪,我反而要自豪骄傲于我所做的所有努力,我在尽力尽职我应肩负的责任,我也期望自己曾经的所有努力与付出能对我们社会的进步有所推动,并且我坚信我所做的一切无愧于我自己的良心、无愧于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我认为我所做的都是正确的,反而我倒认为如果我不去做这些事情,我将认为是一个罪人有愧于自己的良知与灵魂,也有愧有罪于我身处的时代及我们的后代,我们努力让我们的思想与行为更加高尚,坚定我们正确的做人信念,并期待能对社会进步有积极有益的作用。我们身处这个时代,有责任坚持正确的事情并让人为的错误尽量减少。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使命为我们的后代努力营造一个更有道德、更公正、更公平、更美好的社会环境。
  
  我因为维权及协助别人报案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而失去自由,在此我期忘这样的伤害与委屈尽快结束,并期望是非被颠倒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在此,我要说:如果维权有罪,那势必会助长利欲熏心的奸商继续丧尽天良、肆无忌惮的将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残害他人的基础上,我们本已日渐沦丧的社会将会变成何等扭曲的样子。
  
  在此,我更要说:如果报案及揭示犯罪有罪,将会就此扼杀正直的行为,将会纵容更多的罪犯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如果这样,我们每个人都将处于危险的社会之中,正义与勇敢将逐渐不复存在,想必这是每个具有良知善德的人都不想看到的。
  
  今天的我,由于错误的指控被强行关押失去了自由,我所能期待的也只有祈盼法律应有的公平公正来为我主持正义还我于清白。在此也真诚期望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能正视已犯下的错误,不要一错再错。
  
  我坚信,正义与真理的光芒必将照耀我们这个国度的每个角落,而我所能做的也只能是倔强的坚持,不为别的,仅仅为了我自己良心与灵魂的安稳,以及为了我们的后代们能生活在一个具有优良品质的社会里,更为了我们这个民族,我们这个国度能以健康的体魄继续存在于世界。
  
  我坚信我所做的一切都没有犯罪,也期望拥有权力的人能拥有高尚的人格与美德,想想所有被三聚氰胺毒奶残害的孩子们,秉持惩恶扬善的准则,做出无愧于这个国度、无愧于良知与灵魂及无愧于子孙后代的决定。这样,我们才无愧于我们做为一个生命在这个世界、在这个国度的意义。
  
  最后,我要再重申,我没有进行起诉书内指控的犯罪行为,我坚信我所做的一切都是身为一名公民应担当的一份责任,我坚信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文明且没有错误的,我也祈盼自己的努力能让社会有所进步。
  
  为了将正直、良知的品德保留在我们的生命及灵魂中,我们只能坚定正确的信念和准则,否则将动摇我们正直的心灵并错误的影响我们的后代,那样,我们才将是罪人。
  
  综上所述及事实,我坚信我无罪!
  
  辩护陈述人:赵连海
  
  2010年3月

......

[阅读全文]

琴瑟在御,岁月静好——给宝宝取名记

11/05/2010 10:54: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给宝宝取个好名字——这是宝宝出生后,除了吃喝拉撒睡之外的头等大事。太座整日里忙于哺乳照顾,精力消耗甚大,这等事情自是无暇顾及的,给宝宝取名的艰巨任务,只好由我一手承担了。

  先说小名,在怀孕期间已经知道是女宝宝,就着妈妈的网名在前面加个“小”,就行了。小瑟小瑟,听起来倒也亲切上口。不过等到生下来了,还是觉得换一个好,孩子总该有自己独立的名字,跟着大人总感觉是被束缚住了。

  出生的那天晚上,宝宝刚接回病房,一连串的哺乳、摄像、拍照,正忙得七零八落。刚把宝宝哄下放到育婴床上,忽然不知道从哪里传出一阵悦耳的音乐声。我低头摸索,原来是自己兜里的手机,刚才给好友群发短信,不晓得触碰了哪个机关,忽然跳到了音乐界面,正在自动播放其中的一首叫"Love"的短曲。四周一片寂静,那音乐就像跳动着的清泉,汩汩地淌了出来。我把手机放到小宝宝床边。听到这从未聆听过的美妙音乐,宝宝不由得定了神,呆呆地望着,好像有所感应。

  就叫她小名“艾艾”吧,艾谐音爱。她一出生,就伴随着亲人关怀的爱意成长。也希望她长大之后,能够更好地关爱这个世界和周围人群。字典里的“艾”字除了含香艾草之外,另亦有美好之意,长大后“知好色而慕少艾”,正是人生中难得的一段美好情感经历。

  小名起好了,大名就有点头疼了。我早知道自己的姓是属于闭口音,本身就不太容易取名的,太座对此的要求还颇高,既要有意境,又要易念上口,笔画不能太复杂,重名率不能太高,艳字俗字一概不能用,不能有易念错的或者生僻字,也不能因谐音产生不好的联想……等等等等,诸多限制,想起一个符合要求的名字来,真难。

  早在太座怀孕期间,我自己就取了一轮十几个备选,加上太座和岳父大人的贡献,总共有几十个名字握在手中,就是不知道最后用哪个才好。

  我第一个取的名字叫“依霏”,取自诗经《采薇》里面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是诗经里写景抒情的最美好段落之一,因我喜欢云,小说里的主人公就叫云飞。繁体的雲有雨字头,老婆的名字雪也是雨字头,所以想从雨字头里找一个合适的字来做名字,这句诗恰含了这些元素在里面,甚至杨、柳、雨、雪都在我的小说里作为女主人公出现过,可以称得上是无巧不成书了。

  不过唯一可惜的是加上姓之后连读,三个音都是平声,念起来不免略有单调之感。而且也有一些重名,只好作为备选。

  另一个从诗经里取来的名字叫“静好”,看似这两个字有点平淡,但是原诗的这几句描写男女家庭的相睦和谐,非常温馨甜美(见下文赏析)。出自《郑风·女曰鸡鸣》“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前面我已经说过太座的网名是有“瑟”字的,所以也是暗含了太座的名字在内,而且非常巧,和宝宝出生时的天象非常符合(该诗中亦言,“子兴视夜,明星有烂”)。十月二十八日晚九时十分,你若仰头四下张望,天琴座正在西天尚未落入地平线,御夫座则刚从东方冉冉升起,这两个星座最醒目的两大亮星,织女星和五车二,正是北天三大亮星之二。“琴瑟在御”,瑟居其中。

(东方天空最亮星为御夫座的五车二,下弦月此时正从地平线升起)

(西方天空最亮星为天琴座织女星,牛郎星此时正隔河相望)

  正南方天空最耀眼璀璨的是木星,亦称“岁星”,半个下弦月亦即将从东方地平线升起,暗合“岁月静好”之意——“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此乃当日胡兰成对张爱玲的承诺,看似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却包含着一种宁静恬淡的生活态度,从容不迫,细细品尝岁月,这种境界不知为多少人所向往。

(正南方最亮之星,是运行于双鱼座的木星——亦称岁星。双鱼和巨蟹、天蝎同属水象星座,木星在双鱼座内对天蝎宝宝的影响最为有利。下方稍暗一点的亮星是秋季里南天唯一的亮星——南鱼座北落师门)

  “静好”这个名字我很喜欢,甚至超过了前面的“依霏”。“好”字本来很少入名字,重名的可能性很小。大概名字里带“好”听起来有点自夸吧,但加上一个“静”字感觉就比较内敛含蓄了。连姓一起读,后两个字的仄音反而有一种千回百转的味道,韵脚张力十足,毫无扭捏拗口之感。

  之后那些再起的名字,就再没有超过这两个最先起的了。经过慎重考虑,那我们的宝宝以后大名就叫“静好”罢。这里省去姓氏只为安全起见,朋友自知吧。为了感谢《诗经》带来的灵感,特附上《女曰鸡鸣》的原诗赏析以飨同好。

——————我是快乐的分隔线——————

女曰鸡鸣

  女曰:“鸡鸣”,
  士曰:“昧旦⑴。
  子兴视夜⑵,
  明星有烂⑶。”
  “将翱将翔⑷,
  弋凫与雁⑸。”
  “弋言加之⑹,
  与子宜之⑺。
  宜言饮酒,
  与子偕老。”
  琴瑟在御⑻,
  莫不静好⑼。
  “知子之来之⑽,
  杂佩以赠之⑾。
  知子之顺之⑿,
  杂佩以问之⒀。
  知子之好之⒁,
  杂佩以报之。”

【注释】
  ⑴昧旦:天色将明未明之际。
  ⑵兴:起。视夜:察看夜色。
  ⑶明星:即星明,星光明亮。
  ⑷将翱将翔:指已到了破晓时分,宿鸟将出巢飞翔。
  ⑸弋(yí贻)射:用生丝做绳,系在箭上射鸟。凫:野鸭。
  ⑹言:语助词,下同。加:射中。一说“加豆”,食器。
  ⑺与:犹为。宜:即“肴”,烹调菜肴。这里作动词。
  ⑻御:用,弹奏。
  ⑼静好:和睦安好。
  ⑽来:读为“劳”,殷勤体贴之意。
  ⑾杂佩:古人佩饰,上系珠、玉等,质料和形状不一,故称杂佩。
  ⑿顺:柔顺。
  ⒀问:赠送。
  ⒁好(hào耗):爱恋。

【译文】
  女说:“公鸡已鸣唱。”男说:“天还没有亮。不信推窗看天上,明星灿烂在闪光。”“宿巢鸟雀将翱翔,射鸭射雁去芦荡。”
  “野鸭大雁射下来,为你烹调做好菜。佳肴做成共饮酒,白头偕老永相爱。”女弹琴来男鼓瑟,和谐美满在一块。
  “知你对我真关怀呀,送你杂佩答你爱呀。知你对我体贴细呀,送你杂佩表谢意呀。知你爱我是真情呀,送你杂佩表同心呀。”

【赏析】

  这首赋体诗恰似一幕生活小剧。诗人通过士女对话,展示了三个情意融融的特写镜头。这对青年夫妇和谐的家庭生活和诚笃而热烈的感情,令人羡慕,令人赞叹。

  第一个镜头:鸡鸣晨催。起先,妻子的晨催,并不令丈夫十分惬意。公鸡初鸣,勤勉的妻子便起床准备开始一天的劳作,并告诉丈夫“鸡已打鸣”。“女曰鸡鸣”,妻子催得委婉,委婉的言辞含蕴不少爱怜之意;“士曰昧旦”,丈夫回得直白,直决的回答显露出明显的不快之意。他似乎确实很想睡,怕妻子连声再催,便辩解地补充说道:不信你推窗看看天上,满天明星还闪着亮光。妻子是执拗的,她想到丈夫是家庭生活的支柱,便提高嗓音提醒丈夫担负的生活职责:宿巢的鸟雀将要满天飞翔了,整理好你的弓箭该去芦苇荡了。口气是坚决的,话语却仍是柔顺的。钱钟书说:“‘子兴视夜’二句皆士答女之言;女谓鸡已叫旦,士谓尚未曙,命女观明星在天便知”(《管锥编》第一册)。此说符合生活实情;而士女的往覆对答,也使第一个镜头更富情趣。就女催起而士贪睡这一情境而言,《齐风· 鸡鸣》与此仿佛,但人物的语气和行动与此不同。《鸡鸣》中女子的口气疾急决然,连声催促,警夫早起,莫误公事;男的却一再推脱搪塞,淹恋枕衾而纹丝不动。 本篇女子的催声中饱含温柔缱绻之情,男的听到再催后显然作出了令妻子满意的积极反应。首章与次章之间的空白,可理解为对男子的举动作了暗场处理,这样就自然地进入下面的情节。

  第二个镜头:女子祈愿。妻子对丈夫的反应是满意的,而当他整好装束,迎着晨光出门打猎时,她反而对自己的性急产生了愧疚,便半是致歉半是慰解,面对丈夫发出了一连串的祈愿:一愿丈夫打猎箭箭能射中野鸭大雁;二愿日常生活天天能有美酒好菜;三愿妻主内来夫主外,家庭和睦,白首永相爱。丈夫能有如此勤勉贤惠、体贴温情的妻子,怎能不充满幸福感和满足感?因此,下面紧接着出现一个激情热烈的赠佩表爱的场面,就在情理之中而不得不然的了。其实,诗人唱到这个琴瑟和谐的场面也为之激动,他情不自禁地在旁边感叹道:“琴瑟在御,莫不静好。”恰似女的弹琴,男的鼓瑟,夫妇和美谐调,生活多么美好。诗歌具有跳跃性,此篇的章节和诗句间的跳跃性更大。因而也给接受者留下了更为广宽的想像再创造的空间。关于这两句,张尔歧《蒿菴闲话》说:“此诗人凝想点缀之词,若作女子口中语,觉少味,盖诗人一面叙述,一面点缀,大类后世弦索曲子。”此解颇具创意,诗境也更饶情致,实为明通之言。

  第三个镜头:男子赠佩。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丈夫这一赠佩表爱的热烈举动,既出于诗人的艺术想像,也是诗歌情境的逻辑必然。深深感到妻子对自己的“来之”、“顺之”与“好之”,便解下杂佩“赠之”、“问之”与“报之”。一唱之不足而三叹之,易词申意而长言之。在急管繁弦之中洋溢着恩酣爱畅之 情。至此,这幕情意融融的生活小剧也达到了艺术的高潮。末章六句构成三组叠句,每组叠句易词而申意,把这位猎手对妻子粗犷热烈的感情表现得淋漓酣畅。

  王质《诗总闻》说:“大率此诗妇人为主辞,故‘子兴视夜’以下皆妇人之词。”此说影响直至清代,故清人论“对答体”诗,大多追溯至《孔雀东南 飞》而不及《诗经》。其实,《女曰鸡鸣》是首极富情趣的对话体诗,对话由短而长,节奏由慢而快,情感由平静而热烈,人物个性也由隐约而鲜明。

  此篇的诗旨,至此也可以不辨自明了。《毛诗序》谓“刺不说德也;陈古义以刺今,不说德而好色也”,过于穿凿。朱熹《诗集传》以为“此诗人述贤夫妇相警戒之词”,则似有顾头不顾尾之嫌。闻一多《风诗类钞》曰:“《女曰鸡鸣》,乐新婚也。”也有难概全篇之感。统观全篇,实是赞美青年夫妇和睦的生活、诚笃的感情和美好的人生心愿的诗作。 (陈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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