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H:小说《世纪末情感》的读后感
7/03/2009 05:24: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回H:小说《世纪末情感》的读后感
其实很多与小说创作思考有关的文字,我都在“边想边写《世纪末情感》后记”(1,2)、(3,4)系列中有很全面的涉及。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小说框架的“戏中戏”结构是后定的,而且是当全篇上半部分已完成的情况下才决定采用的。原先设想的情节,当《飘逝的水痕》写完的时候就基本上临近小说的结尾了,没有游乐场,没有流星雨,没有两个人现实生活中的亲密,自然也就没有彼此的嫉妒嫌隙,相互伤害……当然网上的误解还是存在,只是由于一个偶然情况,云飞知道了纹儿和晓凡是同一个人的秘密,于是感到网恋中付出的感情被欺骗,幻灭感导致了两人关系的疏远与隔阂,最后因为一桩小事闹得不欢而散,很简单的情节设定。
而这个最初构想的情节却始终无法让我满意,尽管结尾部分早已根据这个思路写完,但如何能将两人从网上的相知融洽,仅因一个无心的谎言就变成彼此翻脸的一对路人,这无论如何也是无法用逻辑来讲通的。究其原因,大概是我当时还没有想明白“感情伤害”是怎么一回事,我所想象的恋人间分手,大抵是如同上半部刚写完时自己总结的,“因误解而错失、擦肩而过、无缘”等等诸如此类的原因。而真正的爱情——狂风暴雨般的情感投入、一心关爱对方、义无反顾地要在一起、以及必然随之而来的因彼此接近而产生的情感伤害,等等这些在爱情小说里面司空见惯的内容,在我这篇小说里面是本不打算描写的。
这篇小说里面就没有真正的爱情,我记得自己在很多场合下都表示了类似的观点。打从落笔第一个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篇小说里面绝对不能写真正的爱情。
爱情存在不存在呢?当然存在。
但是云飞明白不明白呢?不,他那时候不明白。
这就是小说当初所设定的人物状态,而不是为了去描述爱情如何到来而又消逝的过程。
小说中塑造的云飞是一个对爱情的理想主义者,不断以自己主观的意愿追逐着他想象中的“爱情”。在小说中云飞所接触到的女性角色中,他对雨彤是毫无保留的单方面爱,倩如是作为雨彤的替身和延伸,和晓凡纹儿是从精神和肉体上曾经最接近相爱,敏珊是象征着外界的现实和欲望的诱惑,对兰婷则是将朦胧的好感转为了艺术的动力。而《水痕》中的如烟,实际上代表了以上多种类型情感的混合。
但不管这些女性角色的情节如何扩展,顶多是情与欲不同比例的混合,距离理想的“爱情”状态,都还是需要保持不同方向的偏离,否则就违背我最开始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了。
但是这种最初设想的基础确实是有些单薄而且理想化的,尤其是写到中间,当云飞和纹儿两个人在网上的感情发展入深,不可避免地要想打电话、见面的时候,这一无法化解的矛盾出现了。如果他们真的相爱,如果他们没有任何误会,那么他们假如见面了,精神和肉体统一到了一起,那还有什么样的理由能让他们分开呢?这恐怕是件更难办的事情了——如果不是因为什么外界客观的因素(生老病死、人为势力阻拦、天涯海角等等这些用俗了的套数),倘若是由于彼此相处之后了解太深而分手,那篇幅恐怕就拖得更长了,那绝不是我一篇记述世纪末短暂一年经历的故事能够完整记录下来的。
所以我还是接受了我那位好朋友的建议,让他们因年轻、误解、虚荣和自尊直接导致彼此的伤害,我觉得这个建议是合理的——“他们最后应该相互知道了真相,而等到真相清楚的时候,他们却发现彼此已经相互伤害地太深了,只好无奈地分手。”
误解造成的裂痕,就像将刚建好的房子一块一块砖拆除一样,难免让人心痛。但我没有喘息的余地,就像我比喻的,“有多大的决心将爱情进行到底就要留多大的余地要退后抽身”。想想如果云飞和晓凡在生活中已经如胶似漆,倘若再狠心将他俩硬生生拆开,那将会是多么的残忍和痛苦?所以索性提早一点,趁烈火还未铺张烧及起来,一连串误解接踵而来,毛毛雨越下越大,浇到彼此心头生恨。要说刻意,这的确有点刻意,我本可以稍微推迟一点的,结果恐怕却也相差无几。
至于说“戏中戏”,那完全是因为非用如此手段不能凭空生出如许多的误解。
要知道文字理解是可以因人而异的,同样一段文字,放在不同的环境对象下,各人的背景不同,读出来感受的效果也不同。我在后记中举了敏珊诱惑云飞的一段例子,对于上篇小说内容而言,这段文字只不过是云飞的一段感情波折,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段情节完全可以有各种解释:(这里我们可以假设读者还没看到后面的故事情节,单纯从这一章来看)
(1)敏珊是女主人公——这完全有可能,因为敏珊是小说中第一个出现的女性角色。
(2)作者在借女性角色写自己的风流史——这也不是没可能,下篇中晓凡就是这么认为的。
(3)作者在故意气人——这是从云飞自己叙述的下篇动机知道的。
站在读者的视角(晓凡也是读者之一,而且是比现实中的“读者”更蒙在鼓里的“小说中的读者”),在此就会与作者就同一段情节的理解产生歧义,因而云飞和晓凡之间的误解也就可以产生了,而且也不需要我再去重复写更多的文字,只借用上篇已写过的情节就可以了。
作为比较,我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关于兰婷和叶翔初次相识打保龄球的情节。(这是我第一稿里没有改写的部分,我准备在第二稿中也用上这一段。)倘若是第三人称的普通小说,作者本来是有理由写这件事情的,但是此时由于“戏中戏”,作者变成了小说人物之一,就必然出现了疑问,云飞是从哪里知道这件事的呢?
在小说中篇里可以知道,云飞是从偷看兰婷和叶翔的邮件中知道这些事情的。这从云飞角度是合理的,但是,从叶翔和晓凡的角度来看就不合理了。
想象一下,如果晓凡知道女实习生确有其人,又不知道云飞偷看邮件的事情,她会怎么想呢?她只能想,云飞是从兰婷或者叶翔那里知道这件事的。要么,就是云飞完全是杜撰的。
那么,假如她能验证出这件事情不是杜撰,又能确信不是叶翔自己泄露的,她会不会觉得云飞和兰婷的关系非比寻常呢?
同理,如果叶翔自己也这么认为呢?我想误解也会由此产生吧。
事实上如果采用“戏中戏”,为了不造成逻辑上的矛盾,上篇的一些内容也是需要调整改写的,以与下篇的情节发展保持一致。第一稿前半篇的文字都是十年前的了,我在全篇完稿前并不想急于做改动。这些线索、伏笔和呼应,都准备在第二稿中根据后半部分的情节需要进行调整。总体原则就是参照我说的,通过文字歧义造成误解,以达到前文和后文相互因果叠合的效果。
至于一些细节,我觉得你提的很多建议都很好,比如让晓凡具有模仿各种声音的天赋,以弥补云飞无法辨别出晓凡声音的硬伤;以及赋予晓凡一些家庭和生活背景方面的描写,我觉得这都是可行的。
另外我那时是只有周末回家才会有时间写小说的,十年前几乎在论坛里的人都知道这个事情,所以小说里大概就没刻意去提:那时基本上都是每周两篇,周一新鲜出炉更新一篇,然后第二篇会稍微酝酿修改一下,周三或者周四再贴出来,更新很有规律。写的人只要有规律了,读者也就自然有规律了,到了时间点就会想起来关注一下。
现在的我也还是很有规律,只不过变成零点以后贴博客了,一两天一篇。道理其实也还是一样:做人讲信用,按照自己的时间表做好,别人到点来看的时候才不致于空手而归。毕竟读者远来是客,自己小小一方水土,当以诚相待,尽到地主之谊才是。
再次谢谢你的阅读时间和宝贵建议,我希望能够从更多的朋友那里收集到多方的反馈,以使我今后,无论是此篇小说的改写,抑或是其他正在和将来的写作,都能够从中汲取更多的营养,达到激励和促进的目的。
谨致意
流水弦歌
2009年7月5日 00:07
楚云飞可能对众多出现在他身边的女性有好感,但并没有爱上她们中间的任何一位,就像现实当中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一样,那个Miss Right从来就没出现过。
所谓爱情原本就是个神话。
2009年7月5日 11:19
我觉得不出现才是普遍现象,没有理由证明 Mr(Miss) Right 真的能出现,更何况出现了也未必真的能意识到,还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错过去。
第一是要相信爱,第二是要寻找并发现爱,第三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第四爱到了一定程度要去谈婚论嫁……我觉得现实当中的爱基本上都是与理想偏离的,只不过大多数人最终都不同程度地容忍了这种偏离而已。
2009年7月5日 11:57
世上本无爱情,是人们创造出来的,而不是寻找出来的。
若是楚云飞和孟晓凡能早点儿懂得这个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