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愚蠢了,竟然没有早试用过RSS阅读
1/31/2008 02:47: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昨天偶发好奇,点进了这个订阅,查询了相关资料了解了 RSS 到底是什么。Wow,立刻后悔没有早用这东西,赶紧在 google 阅读器上面添加了自己的这个网址,顺便开始到处搜索订阅包含 RSS 供稿的网站:关注的一些博客,豆瓣上最受欢迎的音乐/书/电影评论,还有陈升的日日升歌网站… many many,嗯,这下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自动更新进来了,你所做的事情只是需要喝茶、挑感兴趣的最新内容浏览一下,就这么简单。
Guess what? 俺心里正在为还没有提供这类 RSS 供稿方式的网站表示暗自的悲哀,至少我认为,有了这个好东西,我自己被解放出来了。幸好很多新的博客、论坛、SNS社区都开始支持订阅的模式,The method is changing,pull & push缺一不可。
推荐一下可选的 RSS 几个阅读工具吧
Google 阅读器,这个不用说了,秉承了 Google 一贯的简洁、实用、功能强大的风格,I like it.
Thunderbird,强大的邮件客户端, 集成了 RSS 阅读功能,你可以像阅读普通邮件一样的方式,订阅和查看喜欢的供稿网站。并随时能够接到内容更新的通知。
……
哦,还等什么呢,我要继续去搜索、订阅了,根据150法则,为了你的神经健康考虑,每个人最多可接受的当前活跃对象最高不要超过150(这就是为什么 MSN 的好友列表不超过150的缘故),但我今天听说了一个我熟悉的家伙居然订阅了 1500 feed, He must be crazy! 但是基于兴趣的信息共享,订阅/退订任随我心,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Do it! Subscribe :)
[旧作] 痴人说梦 〖 第一章 邂逅 〗
1/30/2008 12:51: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痴人说梦是我在中网新空气里连载的作品,算是我的第一部小说吧。断断续续近半年的连载期间,什么也来不及想,只想着赶紧趁着有这份心情,又有这样的时 间和机会,把自己真正要写的东西记录下来,也算是对逝去以往的一种怀念吧。幸好有这样多的网友支持关心我,能够让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新手放胆一试,回过头来 看居然倒也似模拟样,这也真算出乎我最初的意料之外。
现在我又大着胆子把它重贴出来了,其实却只算重温一下旧梦――哪怕,即使只是为了浏掠一下这些不成熟但却伴我岁月的文字――我真的不再想再说那些会让 我伤痛的话,日子就像我的歌一样已是脆弱无力,所幸的是还有这段可以追忆的情感,以及那些我无法正视的人。请原谅我的鲁莽和幼稚吧,朋友,如果你有这种评 判的权力的话,那么,我想你至少会懂得这一切都只是因为年轻。
〖序言〗
少时读红楼至黛玉葬花处,总觉得颦儿情虽已痴到细发入微,却终有迹可寻,宝玉却是情痴得囫囵不解,无处寻觅,后观脂砚斋评语中,见曹公情榜中列颦儿为“情情”,宝玉为“情不情”,实是妙论。
人生于世,何不关情?为天地间有情者情为情,为无情者情为痴,情尚有人解,痴却何人晓?故文中造一角色楚云飞,曰痴人。而人生苦短,恍惚如梦,少年时 苦苦追求之男欢女爱,功名事业,转眼间却如雨打风吹去,恰似过往云烟。醒时反不如梦中清醒,睡梦之中,倒能一笑人生,真假虚幻,梦里梦外谁能识别?故曰说 梦。
文中真处为幻,幻处实真,须知作者原不欲以一爱情故事以娱诸君视听,只欲造一痴人,述几个痴梦而已,如诸君以幻为真,自陷其中,实不我欲也。至于文中 诸女子,或聪惠,或绮丽,原只为一痴一梦而随手拈来,因情所感而起,为梦所幻而生,故情成梦幻,梦中了情,不可或追。而文中故事,也往往无端生情,随缘而 灭,观者如有戚戚,自能细察其详。诸君如叹其无缘,为之可惜,君实乃性情中人,吾先为君叹惜哉。
作者自题云:痴情堪叹谁解忧欢,梦里一笑花月无痕。是为序。
〖 第一章 邂逅 〗
那一天正是酷暑,拥挤的地铁里挤满了熙熙攘攘上班的人群。我不耐烦地望着黑漆漆的车窗外自己的影子,在循环有秩的巷道灯下忽暗忽明――又是一个与往常 其他日子没什么区别的一天,上班、中饭、下午瞌睡、下班匆匆地往回赶。唉,好是无聊!我不禁长长地打了个呵欠。还有好几站才会到地铁换乘站,车箱里的人只 进不出,说也奇怪,怎么好像大家都要走那么远的路去上班,而且地点也都集中在那几个地铁站附近似的。生活水平是上去了,可交通问题却一直也没有得到太大解 决,有钱的人都打的去了,漂亮的姑娘也爱惜自己的身份,不愿意在这拥挤闷热的公交里虚耗时光,所以现在还死守公交阵地的无非是一些或手头拮据、或感觉迟钝 的平凡一族,每天在几个闷罐子里辗转,与川流不息的人潮摩肩接踵。我刚刚踏上上班的脚步,太奢侈是要招人骂的,于是我也不得不混在这大众的潮流中,呼吸这 混合着各种味道的浑浊空气。
挤在这闷人的车箱里,我也掩盖不住自己的睡意,昨儿晚上刚打了几个小时的游戏,临睡觉前满脑子还是游戏中惊心动魄的场面,翻来覆去地好长时间不能入睡――这游戏可真是个难缠的东西,折腾得我两眼昏花,模糊流泪,今天晚上可决不能再玩了,我暗暗给自己下着决心。
困乏中闲极无聊,我不禁开始打量起周围的乘客,从在学校的时候我就喜欢去琢磨其他人的心理,尤其是陌生人,有很多次我都在火车上注意观察对面旅客的表 情,猜想他属于哪一类的人,现在正在想什么,再根据自己的判断引入话题,虽然也不十分准,但总归在无聊的旅途中有几分捉摸不定的快感,所以我乐衷于此。
可今天运气却不太好,我向左右慢慢扫视了一圈,也没发现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人,每个人的脸上分明都是漠然,仿佛对他们眼前的一切早已熟视无睹,没有什么 能引起他们的兴趣。也难怪,这么大热天,还要跑出来工作,自然谁也不会有什么兴趣,而像我这样无聊的人也确实越来越少了。
于是我把目光投向车门,希望从那里来回进出的人们中间找到一点特殊的样子,哪怕是挤来挤去时的推推搡搡呐,也比此时的无聊强多了,我几乎下定主意要与 下站上车的第四个女孩攀谈几句,虽然我肯定不会与她相识而且以后也不会与她见面――为什么要是四?或许是因为我是四月份出生的白羊座性格吧。眼看着下一站 的临近,这种想探求未知的冲动越发地迫切了,我几乎现在就想超过列车,抢先到前面的站台……
随着车箱里的人一阵前倾,车速放慢了下来,随之眼前一亮,又是一长排伸着脑袋探头张望的人群。我急于想先看看这第四个将会与我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孩会是 什么样,如果太过丑陋也就算了,无非是一个无聊的游戏嘛,又当不得什么真的。门缓缓地打开了,零零星星地下了几个人,人头攒动,转眼就挤上了几位。只可惜 女性颇少,只有一……二……三……三位,我默默数着,心里不禁有些泄气:连四个都凑不齐,今天看来运气不佳。车门依旧敞开着,站台上刚才堆砌的乘客转眼已 有一大半转移进了车箱庞大的肚子里,只剩下一些无力拥挤的人望着这近饱和的负载摇头叹气。我急切地盼望着再上来一位姑娘,可近在咫尺的几位却都扭头探望着 车来的方向,就在一声放气声中,车门缓缓地关上了。
仿佛在考验我的耐心,车却一直没有动,车门咣铛咣铛地来回碰撞了几下,又突地打开了,透过车窗,我看到一个女孩急匆匆地从台阶上跑下来,一直冲到站台 上,在前几个车门前扫了一眼,略有些犹豫,直到这节车箱前,见还有一些空隙,便停下脚步。车门又开始不安分起来,眼看又要关上,我心下有些着急,赶忙看看 那女孩有没有要上来的意思。
那女孩轻捷地一迈步,上了车厢,也几乎就在同时,车门哧地一声关闭,刚好夹住了她的皮包。我想也没想,便伸手帮她撑住了车门框,她扭回头来一挣,皮包 从夹缝中抽了出来。这时突然车猛的晃了一下,她一惊,手还来不及够到头顶的扶手,便失去了平衡,一下子撞到了我的肩膀上。我微微笑了一下,心下觉得有趣, 她却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低声说了句“对不起”。
“急着上班?”我顺口问了一句,以便打开话匣子。
“Mm”,她好像没有预料到我会问她,简单地应了一声。
接下来是好长时间的沉默,我一时找不到什么可以打开缄默的话题,便悄悄地注视着她,心里盘算着如何再找个机会开口。
其实她一上车我就有点慌乱,与其说是她自有一番风韵,倒不如说是我被自己刚才的想法闹得有些兴奋。她并不能说算很漂亮,只是与面前满眼的平庸相比尚算 出众,我也只能说自己还算喜欢她的长相而已。我不时地侧一下眼看看她。她约摸二十二、三岁的年纪,个子不高,略有些丰满,穿得也普通,绿底白花的碎花裙 子,头发束成马尾,松松地挽在脑后。风扇里吹出的风不时拂乱她额前的头发,她也时不时地用手去捋整那些不听话的头发,可风吹得实在让人有点心烦,于是她慢 慢地侧过头来,转向我这一边,避开这恼人的热风。
我搜索着肠子琢摩着该先说句什么话,这时才知道以前的种种修练全不顶用,不同的女孩,不同的场景需要有不同的话题,如何在这种众目睽睽的情况下开腔, 却是以前从来没有尝试过的处境了。急切间我想起了在小说中看到过的旧套子,据说是应该属于初试而屡试不爽的,于是我偷偷地摘下了手表,揣进了口袋,佯装作 不知道时间的样子,悄悄地问她:“对不起小姐,请你告诉我一下时间好么,我手表忘带了。”她抬起头,望望我,好像有点不相信我的问话,嘴角掠过一丝难察的 微笑,然后低头看看自己的表说:“八点半。”我一直盯着她的脸,观察她有什么表情,并没有太去注意她的回答,可脑子里的直觉却隐隐地告诉我有些不对,转念 一想――哦,不对,怎么会是八点半呢,现在最多也就才八点,否则我岂不是上班要迟到了吗?――她干吗要骗我,我又没有……干脆装傻装到底,反正不能漏馅。
我拿定了主意,便又露出慌张的样子,好像听了这个消息大吃一惊,自言自语道:“哎呀,没想到刚才的汽车那么耽误事儿,早知道就不坐它了。”她听了,微 微点了点头,问:“你也急着上班?”我假装好奇,反问道:“你怎么知道?”“看你样子就能看出来呗,衣冠楚楚的,除了上班的有几个人这样?”
我觉得她话里有话,可一时又不好强指出来的,只好承认她说得有理,不过此时抓住话头是最有利的,我不容她再逃避开去,“你观察得倒挺仔细,不过恐怕也 不尽然,你不知道如今公司里只有跑腿的才西装革履,上层人士平时才不显呢。”她禁不住抿嘴一笑,“你这才算是真正的诬蔑呢。”她笑起来时嘴角微微翘起来, 两颗小酒窝清晰可见,我心里一动,想不起这样的形容好像在那里见过,到底在那里呢?是在学校、家里,还是在出外旅行的路上?我搜索着脑子里一个个转瞬即逝 的人影,从刻骨铭心到一面之缘,每一张面孔与眼前这
张清新的笑脸都不尽相同。可是,我一定在哪里见到过这同样的笑脸,它一定埋藏于我记忆中的某个角落,只不过一时想不起来罢了。
看我一时停止了说话,女孩也慢慢收敛了笑容,眼观鼻鼻观心地默然静立,我转过头看看车窗里她的侧影,突然觉得就连她的身影也变得熟悉起来,不禁让我大是诧异。
相对无言,接连过了几站,门口的人穿梭往来,我们却一直也没有太挪动自己的位置。
时间过得真慢,往常这段路只需要短短的十几分钟,今天却像绵延了好几个世纪似的。
我终于耐不住心里的寂寞,也暂时抛远了刚才心里久久难寻的面孔,又没话找话地问:道:“请问小姐不知在哪家公司高就?可否告诉我吗?”这次轮到她有些 惊异了,“我又没说我在公司上班,你怎么就猜我一定在公司呢?”我颇为得意:“噫,你不是说现在已经过了八点半了么,哪儿有国营单位这么晚才上班的,更何 况……”我正想说漂亮的小姐都云集在公司,突然觉得这么说未免太绝对了,况且陌路相逢,也没必要这样大加奉承的。我只不过是……在车箱里无聊解闷罢了。她 却突然忍不住笑了:“哈,这下你可错了,你看看这是几点了?”说完伸出手腕让我看一眼她的手表,还不到八点,“你呀,满脸的不老实。”我有点尴尬,不知道 她怎么会看穿了自己的把戏,搔搔头,心想,我没露什么破绽呀,怎么会一下子就不灵了呢?再要问她,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只好耸一耸肩,装作没听见。
车箱喇叭开始预报下站,唉呀,只顾说话,差点儿把下车忘了。
车到换乘车站,只觉背后一股大力涌动,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下了车,在缓慢蠕动的人群里,我又看见了那个女孩,原来她也要在此转车。
我掩不住心头的疑惑,挤过几个人,来到她身边,问她,“刚才你为什么骗我,害得我担了那么长时间的心,我还以为自己要迟到了呢”
她也不转头,只是低声说了一句:“你自己又不是没有表。”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早就知道我一直在胡扯,赶忙忙不迭地赔礼道歉,“唉呦,这可是我的不 是了,我实在不是有心的,只不过是……哎,你怎么会知道我自己有表呢,莫非你有‘天眼通’?“她撇撇嘴,一副获胜者的神情,”那还不容易,你帮我拽包的时 候,手表不是好好地戴在手上吗?“哦,我这才全明白过来,不禁惊奇于她的细心,而且也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后悔。她边走边转过头来,看我一脸懊恼的神情,不 由得噗哧一笑,说:”好啦,你不知道我,我可早就认出你是谁了,楚―云―飞,对不对?
我不禁大吃一惊,已经有三、四年的时间没有人叫我这个名字了。
自从四年前我坚持着改了自己的名字,逐渐让周围的同学适应了变化以来,又加上几年来的辗转漂移和潜移默化,如今这个名字已渐渐远离了我的生活。在我心 里,它只标识着一段苍白的记忆碎片:那是一个多愁善感、风花雪月的纯真年代,是一个我自以为明了爱情,却被现实无情戏弄的岁月,于是我的心底里积满了灰 尘,连回忆也小心地不去触摸,可如今却在眼前这奇特的女孩口中不经意地揭开了尘封的面纱――她到底是谁?为什么刚才我会觉得她这么眼熟,难道她与我这段久 远的岁月有什么神秘的联系?我困惑地望者眼前这似曾相识的盈盈笑脸,那双清亮的眼珠中开始闪动出狡黠的目光,我脑子里灵光一闪,才从记忆中搜寻出一个模模 糊糊的同样狡黠的神情,可是那个与之相配的名字呢?
女孩看我一时沉默不语,有点儿不太高兴,问道:“真想不起来啦?不过也难怪,你什么时候注意过我呢?我和晓菁一个班的,想起来了吗?”
哦,晓菁,一个多么令人心动的名字,我怎么能够忘记她呢?
多少次我试图让自己去忘记,忘记她的一颦一笑,忘记她的款款柔情,忘记我们同游的山山水水,忘记多彩的清晨黄昏,可那一切又何尝能忘得了呢?我不断地 告诉自己“天涯何处无芳草”,既然无缘就不必勉强。每个人生命中都有自己该走的道路,每段路上也都会有该与你同行做伴的人,不必强求一个人会伴你一生,因 为这将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缘分:遇到了她,是你的幸福,而求不到,也并非就是人生的悲剧。时光会淡薄我们的记忆,直到我们原以为会是永恒的印记变得不断 漂白、褪色到无可辨认,那才会是真正的忘却,也是感情真正的归宿。可我,并没有真正完全的忘却,当我自以为在喧嚣的人群中能躲得过纷繁的白天,却会在孤独 的夜里听着一首怀旧的老歌怆然落泪,我不愿意提起,可我却不能忘记,那段岁月对我来说,永远都是凄凉而又美丽。
那她是――我终于想起了面前这个女孩的名字,“哦,你是南雪,我怎么会忘呢,只不过,只不过我们好几年时间不见了,你变得更漂亮了,我差点认不出来 了。刚才我还在想,这女孩怎么这么眼熟,别是真认识吧,要不然我也不敢和你搭话呀?”“哟,几年不见,怎么变得这么贫嘴贫舌的,一点不像以前的你了。记得 吗,那时你跟晓菁在一起的时候,眼睛都不敢向别处瞅一瞅,一见我们就脸红,就像象我们是老虎,会吃了你似的……”我心里不由得一阵疼痛,赶紧把话题岔 开,“嗨,那都是哪年头的事儿了,亏你倒还记得。不过,我现
在已经改名了,你刚才那样叫我,差点儿吓了我一大跳。”“为什么,你原来的名字不是挺好的吗?云飞,又好听又有诗意,干吗要改呢,多可惜呀!”“嗨,我倒是巴不得名字能平凡一点,少几分你所谓的诗意。嗳,不提了,我现在叫楚峰了,以后别叫错噢。”
南雪怀疑地看了我一眼,仿佛不相信我的话,又摇摇头道:“楚峰,这个名字不太好听嘛,况且楚地有峰吗?我在江南呆了那么久,怎么不知道?”“当然有了,难道衡山不算峰,巫山神女峰不是峰?” 我轻松答道。
“哎,衡山算不算楚地我不知道,可谁都知道是巫山县是在四川,那你干脆改名叫巴峰得了。”
“你这应该算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吧,巫山县在四川那是没错,可那里自古就还有个‘蜀楚鸿沟’呢,神女峰在东边,当然应该算‘楚峰’了。”我坚持着自己的立场。
“好好,我不跟你争,等我找到证据,看你怎么说。哎,我说,几年不见,你怎么还那么爱较真儿?”看得出来她对我的不让步有点不高兴。
“你不是也还一样,非要占我的上风。那好,我问你,南方有雪吗,为什么你的名字里偏要带个雪字?”
“当然有了,我出生的那天正好下雪,要不然我爸爸妈妈干吗要给我取个雪字呢?少见多怪不是,你忘了,西湖还有处景致叫‘断桥残雪’呢,没有雪,哪儿来的这好名字?”
她抓住了我的漏洞,开始一连串的攻击。
“是我错了,是我错了,我赔不是还不成?”我乐呵呵地要作揖。
“少来了,又气我。咦,你去了三峡是不是?”她反应过来。
“是啊,去年赶着告别三峡。噢,你也游过了西湖?”我也回想起来。
“Mm,前一段刚去了苏杭。”我们相视一笑,刚才的一点小介蒂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云飞,哦不,楚峰――看我,还不习惯。今天不早了,咱们还都要上班,改天再聊好吗?”她看了看表,对我说。
“好吧,你坐哪边?外环这边,真不巧,我坐内环,那你给我留个电话吧,我好找你。”
“我只有工作电话,你给我留你的吧,还有呼机。有事我找你。”
我赶忙记下自己的电话和Call机号码交给她,正想再多说两句,对面的地铁已经长鸣着开始进站,她笑着向我摆摆手,赶忙走向车门前黑压压的人群。我一 直面带微笑地看她随众人走进了车厢,裙子一摆,消失在人群后,车门关闭,她又出现在车门前,拂了一下额前的头发,又朝我轻挥了一下手。我不由自主地笑了一 下,突然觉得手心里全是汗,这才想起刚才对她什么也没来得及问,自己整个儿倒是全盘供出,把主动权交给了对方。
小说《痴人说梦》(1-12 完)
小说《飘逝的水痕》(1-24 完)
小说《世纪末情感》(1-110 完)
[转载] 玫瑰箴言(6) by 平沙落雁
1/25/2008 03:44: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17、唯有上帝与你同在
“不知道,但我们可以分析。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个句子,这句话里有两个名词:上帝和你,一个动词:同在。那么,想想看,上帝,这个名词代表着什么?”
“照《圣经》上说,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宇宙的统管者、真理的启示者、选民的拯救者和罪恶的审判者。无所不能,无所不在……”
“你说的都没错,可我们需要的是把这句话里的‘上帝’一词跟数字联系起来……想想看,上帝还意味着什么?”
“上帝怎么可能与数字有关系呢?——你在开玩笑么?”
“一点儿也不,‘上帝’一词用拉丁语字母来表示就是YHVH,而在希伯来语里YHVH的正确发音及其真意是‘至高无上、独一无二的主宰’,请注意这个词‘独一无二’,而且那句纹章上和密道门上共有的拉丁语句子里都在强调了‘唯一’这个词。”
我故意停顿了一下,等待着公爵的反应,见他还在皱着眉头冥思苦想,就干脆说了出来:
“我以为,‘上帝’一词在这里暗示着数字1。”
公爵听罢眼睛一亮:
“请说下去,那么‘你’又代表什么呢?”
“既然‘上帝’在这里代表一个数字,那么‘你’这个词也一定暗示着另外的一个数字——它可以代表任何自然数,如果从广意上分析的话,但是,‘唯有’这 个词又把它给限制住了,你想,唯有1和这个自然数同在,是不是在暗示这个数只含有1和它本身呢?——换句话说,这个数只包含了1和它自己,那么能满足如此 条件的只有质数。”
公爵想了一下,慢慢地举起手来为我鼓掌:
“说得好,‘唯有上帝与你同在’,精彩的质数数列。但是这里有个问题,质数数列从2,3,5,7开始,我们的密道在第二,三,五,七等台阶上并没有任何岔道阿?”
“你说的是质数数列的顺序,又有什么理由阻止密道的设计者应用倒序呢?”
“倒序?那么从哪儿开始?”
“这个又要分析了,我认为数字不可能太大,因为密道的空间有限,可能性比较大的应该是一百之内或者五十之内的质数倒序数列---而刚才我们已经用过五十以内的七倍数数列,所以……从表面上看,似乎一百以内的可能性更大些。”
18、“乔托,乔托……”
“你能肯定么?”
“质数数列应该不会错的,但数列的范围和顺序完全没把握,只能靠我们去证实。”
公爵低头想了想,说:“好吧,那就让我们去证实它吧。”
于是我们又下了地道,我们注意到第五十级台阶前只有第三十七级有岔道,数列会从三十七开始么?我认为可能性不大,因为设计数列既是为了防止敌人的闯入,也必须设计得让主人感觉方便好用,三十七只是一个普通的质数,与九十七相比显然后者要好记得多。
五十之后除了我们刚才探索过的第五十六级岔道外直到第九十七级才有岔道,我们随后进入了岔道,发现这里与我们刚才到过的地道并没有什么区别,为了稳妥 起见,我们仍然是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往前探索,延着数列走在地砖上,走完一个数就转弯,而忽略其他岔路,我们注意到掩体的数量正在减少,直到完全消失,从 始至终我们没有碰到任何暗器和机关,这些证据都在间接地证实我的推测,目前我们我们正行进在正确的密道上。
当我们终于把一百以内的二十五个质数都走完的时候,发觉自己正站在一个大厅的中央,周围是几扇用铁锁锁住的拱门,公爵随即命人砸开铁锁打开门——
第一间密室里堆放着一些箱子,箱子里装着些银质餐具酒杯什么的,还有一些很显然是用于做弥撒时用的金质或是银质圣器。
第二间的箱子里则装着一些珠宝和金银币,还有几把镶嵌着宝石的长剑和匕首。
第三间密室的角落里堆着些古画,一面的墙上还靠着一幅巨大的祭坛画,当公爵第一眼看见它时就激动得混身发抖:
“上帝,我的上帝……这是乔托,乔托……”
是的,这张祭坛画集中了绘画之父乔托先生作品的特点,首先,画面上有着大面积的蓝色和红色,另外人物表情丰富,完全不像中世纪的其他人物画那样表情死板,第三若是从年代上推算也能核对得上。
接下来的几天里,布伦亨宫里人人忙得人仰马翻,首先,公爵给大英博物馆的馆长写了封亲笔信,请他派几位“研究中世纪艺术品的专家”来,鉴定一下他新近收藏的一批古董。仆人们则被派去擦洗清理那些古代的金银器皿,遍上号码再在大厅里摆放好,专门等待专家们的鉴定。
当这些衣冠楚楚手拿放大镜的先生们仔细观察之后,异口同声地说,是的,这些的的确确是十三世纪甚至更早的古董,并纷纷在鉴定书上签字时,公爵别提有多么得意了。
得意之后不免又开始筹躇,因为报纸上已经把此事捅了出去,戈登子爵不可能不知道,虽说古堡是在公爵的领地上,可这批古董无论如何也应该算是戈登家的财产,公爵思前想后终于决定忍痛割爱,把几幅由不怎么有名画家画的古画托人送给了子爵。
子爵很快就回了信,信上高度赞扬了公爵的慷慨大度,对赠送的画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说“这些画正好可以用在他府上新扩展的长廊上,要不然他就得向日下最流行的画家订购新画了。”
“这个武夫,笨蛋。”公爵轻蔑地冷笑一声“说真的,我倒是为那几张画担心呢,不要被那位没有艺术品味的武夫在练枪法时钻上几个洞才好。”
为了感谢我,公爵执意要把乔托的那副祭坛画的两幅衬画送给我,一张上画着基督悲恸欲绝的众门徒,另一张上则画着一道白色大理石的拱门,门下是痛哭扑到在地的抹大拉的玛利亚,主画的内容是圣母正在哀悼刚从十字架上解下来的基督。
但我拒绝了,因为“这三幅画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替代我挑选了一只小巧玲珑的银质首饰盒子,盒子的表面雕着精细的花纹,盒子里放着一本同样小巧玲 珑的羊皮祈祷书,书的扉页上有用手写体写着“送给我最亲爱的妻子E·F·Gordon”字样,而下面的签名则是“A·Gordon”,也就是说这是末代戈 登伯爵送给伯爵夫人的礼物,但这还不是我想得到它的理由,真正吸引我的是书里每页边缘的空白上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是法语,我大概看了看,记录着的竟然是一个催人泪下的真实故事!
[转帖] 女人味测试
1/22/2008 04:08: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这个测验准吗?我觉得还比较准,感兴趣的话就来测验一下吧?
女人味是一个常见的名词,每天的杂志报纸都会拿这个词反复评论,每个人也都欣然接受这个名词存在的意义 . 那么,你有没有想过,你拥有哪一种女人味呢?(如果选 1 中的“ yes ”就接着看 2 ;如果选 1 中的“ no ”就接着看 8 。依此类推)
1 、你喜欢清晨出外踏青 yes → 2 no → 8
2 、读书的时候,你喜欢数学这门学科 no → 9 yes → 3
3 、你喜欢看言情小说 no → 4 yes → 11
4 、你经常去酒吧这种小资情调的地方 yes → 11 no → 5
5 、晚上一个人在家,你会选择看电视 yes → 6 no → 12
6 、你拥有很多的朋友,不断的约会 no → 13 yes → 7
7 、你被认为是很特例独行的人 yes →A型 no → 20
8 、你喜欢复古的东西,比如黑白照片 yes → 2 no → 15
9 、你觉得自己是外柔内刚 no → 16 yes → 3
10 、你喜欢大眼睛的男生 no → 11 yes → 14
11 、难过的时候,你会大量的吃东西 yes → 5 no → 17
12 、你很讨厌虚伪的人或者事 no → 6 yes → 18
13 、你喜欢美丽的饰物,并且经常佩戴 no → 19 yes → 7
14 、你很害怕医院浓重的药水味,即使生病也愿意在家治疗 no → 7 yes → 20
15 、你喜欢在家里种植不同的植物,并且打理得很好 no → 21 yes → 9
16 、路上遇见帅气的男生,你会目不转睛的看 yes → 10 no → 22
17 、你喜欢住在楼层高的住宅 yes → 12 no → 24
18 、你会在深夜想自己的往事 yes → 13 no → 25
19 、你对高跟鞋有特殊的迷恋 yes → 14 no → 26
20 、你喜欢不断的变换发型 yes →B型 no → 27
21 、对于琼瑶剧的台词,你觉得有时候过于肉麻 yes → 16 no → 20
22 、你喜欢穿 A 字裙,并且喜欢略微成熟的感觉 yes → 23 no → 29
23 、你认为薯条是垃圾食品,并且对它深恶痛绝 no → 10 yes → 17
24 、你对于一见钟情这样的事情并不十分相信 yes → 18 no → 31
25 、你觉得社会上的好男人越来越少 no → 32 yes → 19
26 、你觉得嫁个好老公不如自己有本事 no → 39 yes → 20
27 、你不喜欢背唐诗宋词 yes →C型 no →D型
29 、你不喜欢过于华丽的衣饰 no → 35 yes → 30
30 、你觉得自己在艺术方面很有天分 no → 24 yes → 23
31 、你喜欢写点东西摆弄文字 no → 37 yes → 25
32 、你喜欢坚持自己的想法,不听别人劝说 no → 38 yes → 26
33 、你对说粗口的人很不能忍受 no → 40 yes → 27
35 、你总是不断的有蛀牙,是牙科医生的常客 yes → 36 no → 37
36 、你喜欢讲笑话,并极富幽默感 no → 31 yes → 26
37 、你觉得自己有时候很自私 no → 38 yes → 26
38 、你喜欢历史这门学科 no → 39 yes → 40
39 、你喜欢安逸的生活,害怕残酷的竞争 yes → 33 no → 27
40 、面对任何事情,你都有自己的原则 no →F型 yes →E型
测验答案:
A型、酸:一个很酸的女人,并不是指她很爱吃醋,而是说她有时候过于的多愁善感,几乎可以让周围的人们感受到浓烈的酸腐文人气息。毫无疑问,这类女人是聪 明的,她们有着无数海底针的心思,也有让别人瞠目结舌的思想,决不是任人摆布,无才有德,对男人唯命是从的所谓贤惠女人。然而,她们身上所拥有的难得的诗 情画意,浪漫气质,却是致命吸引,让无数男人拜倒于其石榴裙下。可惜这类女人总是恋爱时的艺术珍品,结婚后的无用废弃品,所以当酸味的女人经历了爱人结婚 了,新娘不是我后,只能暗自低吟:琴棋书画诗酒花,当年件件不离它,而今七事都变更,柴米油盐酱醋茶。
B型、甜:在任何词典里,甜总是和幸福挂钩,无论是甜蜜蜜,小甜甜,还是一句窝心的 “ honey ”。甜味的女人,自然是可爱的,春天随着柳絮的方向欢笑,夏天伴着池塘的涟漪撒娇,秋天对着满山的红叶惊叹,冬天在爱人的臂弯里享受火炉的美妙。有人说甜 味女人才是真正的女人,她们继承了女人亘久不变的共性,爱美,虚荣,懦弱,温柔,可爱。也许不全是优点,然而却是对于男人来说可贵的特点,甜味的女人生来 即为女人,便做得彻底,她们对于与男人竞争毫无兴趣,只想努力塑造自己的粉红世界。而可惜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有勇气去挽着这样一个小甜甜过日子,因 为她们可以享受爱情,却不一定适应生活。如此,甜味女人只能寻找一个真正的白马王子托付终身,或者让自己变味。
C型、咸:女人就如同生活中的盐,在每道菜里都会多多少少的放一些,然而却承受着十分便宜的价格和最不起眼的名分。这类女人是奢侈品的绝缘体,一般都会仰 着一张毫无修饰的脸,素面朝天,朴素的展示着内心的平和。也许男人在多年后的深夜留恋的不会是咸味的女人,也许一见倾心的故事不总在咸味女人的身上上演。 咸味女人确是所有女人艳羡的对象,往往最终在爱情的混战中取得胜利的就是这类女人。因为日子是真实的,感情是真实的,它们都需要一个更真实的人去承载着一 切,咸味女人是可以用肩膀扛起真实生活的最佳人选。她们就是这样,初见平凡无奇,然而观遍世间女子,再蓦然回首,才发现生活中少了她们才是真正的索然无 味。
D型、苦:苦味女人就像莲花,外表清雅靓丽,高贵可人,内心却如莲子般苦不堪言。这类女人并不一定命苦,但却心苦。有些女人命运坎坷,颠沛流离,事事不遂 人愿却可以永久的保持着乐观的心态,而苦味女人也许从小养尊处优,甚至荣华富贵,却总也抹不去心中悲伤的一笔。其实,琼瑶笔下的许多女子就是典型的苦味女 人,有已知的幸福却不珍惜,有可以预见的苦难却要不顾一切,以至于很多观众对于她们的痴缠都表示不可理解。也许这就是苦味女子总以悲剧收场的原因,虽然楚 楚可怜,惹人同情,但不会有男人可以痴情到日久天长的为你疗伤,生活中的日子,总是载不动,许多愁。
E型、辣:有些人对辣味敬而远之,有些人对辣味浅尝辄止,当然还有些嗜辣如命的拼命三郎。由此看来,辣味女人一定不是大众情人,因为有太多人要对这类女人 表示肃然起敬,或者望而远之;而辣味女人也有权利自豪与骄傲,因为也有很多男人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这类女人有着与男性一样直接的思维,敏捷的反应,她 们不屑男人的审美标准,更对凡事区分性别这些话题嗤之以鼻。你可以在高级的谈判会上遇见她们,也会在高级的服装店与她们邂逅,辣味女人完全秉承了这个时代 赋予女人的一切使命,她们与男人在精神上平起平坐,在事业上你争我夺。可能就是因为这份干练让缺乏自信的男人望而生畏,他们宁愿娶一个平凡的女子,也不想 让家里笼罩着无形的压力。然而辣味女人决不会因此让自己变味,因为辣味太浓烈,介入了别的味道,反而不伦不类。
F型、腥:腥味女人似乎有与生俱来的诱惑力,一举手,一投足,都充斥了魅惑的气息,即使不是天生丽质,却也魅力四射。于是,在腥味女人的生命历程中,与她 们有过故事的男人数不胜数,情感体验的次数就像物质女人衣柜里的衣服一样让人眼花缭乱。她们显然不是传统一族,从一而终,坚贞不二的古训很早就被她们抛之 脑后,但是她们又不可能是完全的现代女子,因为腥味女人永远需要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所以,不要责怪腥味女人,她们只是在寻找自己的归宿 过程中有些拖泥带水罢了。如果你当选了这类女人,芊予还是想告诉你一点,离腥味最近的往往是苍蝇,而最好的归宿其实总是在你的视线之外。
[转载] 玫瑰箴言(5) by 平沙落雁
1/22/2008 02:28: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14、神秘的7
我们在一处地势有利的地方放置了软梯,以便下次来可以用到,然后一个接一个地顺着绳索溜下了山峰。
回到伦敦我还是一直在思考那两个五角星的来源,显然从地势上来看,牧童们不应该能轻易到达古堡里头,至少近几十年不可能,从陆路上看,唯一的通路为几公顷的荆棘所覆盖,从海上那更是完全没那个可能,那么一百年前或是更早呢?
也许从感情上难以舍弃那种探究秘密的诱惑吧,我总是不愿相信那两个五角星是由什么人随随便便画在那儿的——那决不是信手涂鸦,两颗星都画得极为规整,如果不是用直尺和圆规作图的结果,也至少是训练有素的人的作品。
我想到中世纪的城堡中大多有复杂的秘道,用于逃生,或是储藏粮糟和兵丁,这一座也不应该例外,秘道的通路和开口一般都是很难发现的,除非有详尽的地图,也许……城堡的秘密还远未揭开。
这时从公爵那里传来消息说,女王特准他去查阅戈登家族存放在纹章局的家谱副本,结果果不出我所料,我们在戈登子爵府见到的是个修改过的版本,那位几百 年前的亚当。戈登伯爵娶过两位妻子,第一位名叫伊莎贝尔·安·伯什(1273--1325),不知为何,她的名字被从家谱里删去了。
而在伯爵的第二位妻子死后他没有再娶,也没有留下任何继承人,直系家族从1348年伯爵去世之后就没有了任何记载。
1348年,这是关键的一年,我想起从那年开始欧洲笼罩在黑死病的阴影下长达三个世纪之久,仅仅在1348~1350年间,就有2500万欧洲人死于黑死病,现在似乎可以初步推断,城堡的废弃与黑死病有着密切的关系。
公爵也完全同意我的观点,接下去,我又提出五角星和密道的问题来,他同意再作一次旨在密道的探险。
“但是,我们首先要取得与密道有关的线索,单凭勇气是没有效率的。”
“可线索在哪儿呢?”
“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再到子爵那里碰碰运气。”
于是,我们又来到了戈登子爵的家里,告诉了他我们古堡探险和家谱副本的结果,子爵听了频频点头表示赞赏。
当那一大本羊皮书再次打开在我们眼前时,我们再也不会像上次那样漫不经心了,仔细地一页页翻看着,唯恐漏掉有用或者可能有用的一丁丁点儿蛛丝蚂迹。
羊皮书装饰得很豪华,每一页的边缘都用了金色红色和兰色画着美丽的图案,有的是天使,有的是牧女,更多的是花卉和植物纹,要从这些花纹里探究出密道着实是件极其困难的事,甚至有一页正文边上写着几行韵文:
原野里开了七朵玫瑰花,
七位姑娘采撷了七朵花,
走进了七座宫殿里,
点燃了七盏蜡,
在七张桌上,
摆上了七副刀叉,
七位王子来赴宴,
骑着七匹马……
15、七的倍数数列
在另外一页的边缘画着扮作牧人的圣约瑟正把一只花环递给牧女打扮的圣玛丽亚,还有一页上是一位圣徒——看上去像是圣保罗,怀抱《圣经》,一手指向右 侧,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正是继承人的名字……这些都是司空见惯的暗示,头一个是在歌颂神圣的婚姻,第二个,毫无疑问是在说这位继承人是被神挑选并得到神的祝 福的……诸如此类。
翻到最后,好像除了那几句莫名其妙的韵文之外,没有任何特殊的值得註目的地方,可为什么戈登家要把这几行看上去像是童谣般毫无意义的韵文用工整的哥特字体抄在家谱里呢?这一定是有什么暗示在里头。
合上羊皮书,我们回过头来仔细研究家族的纹章,除了以前提到过的交叉的宝剑,十字和城堡之外,纹章上还有常见的盾牌,盾牌的下面写着一句拉丁文“唯有 上帝与你同在”,而十字架就位于盾牌的中心,将盾牌分成四个方块,除了右上角的城堡外,余下的三个方块里都点缀着十字星,一共是七颗!
又是七!纹章上的七颗星可能代表的事物多了,可以是领地里的七条河流,七座山峰,七次战役的胜利,七位战功卓著的祖先,国王的七次封赏,等等……
这个家族一定视七这个数字为吉祥数,我想,如果把纹章上的七颗星与韵文里的七朵玫瑰,七位姑娘,七座宫殿联想起来呢?七盏蜡烛,七付刀叉,七位王子,七张桌子……那么七步,七英尺,七码,七个台阶,七个转角,七座拱门……
突然间,我的脑子里豁然开朗——对,是这样的,一定是!古人要比我们聪明得多,他们没有留下密道的地图,因为地图太明显了,一旦被敌人掌握后果不堪设想,他们把秘密写成不起眼的歌谣放在家谱里,这样一来,只有家族继承人才有可能得到这个秘密。
但是——这不过是猜测,还需要证实。
几天后,我们再次站在了古堡的门口向里望去,厅很大,地上铺的是正方形的大块石头——按照公爵的吩咐,这里已经被打扫干净了。
七英尺肯定是不可能的了,因为最近的通道都在十英尺开外,那么让我来数数地砖吧,一,二,三,四……
当我数到第七块时正好接上最近的那座楼梯台阶,走上台阶,一,二,三,四……到了第七阶上头是个平台,平台接着一条通道,是继续上楼梯还是进入通道? 我脑子里稍微犹豫了一下,如果进入通道那就意味着这条密道的规律只是单纯的数字七,这倒是符合韵文,可也太简单了,那韵文应该只是个提示,而不太可能是真 实的口诀。
那么,就有可能是七的倍数数列,再数上去,一,二,三……数了七就到了一个回廊,虽然上头还有台阶,但我决定按七的倍数数列走。
回廊上也有地砖,我数到第二十一块完结正好有一岔路,又延着岔路数……
当我数到四十九时,已经站在四座塔楼其中的一座顶上了!眼前是一扇橡木做成的门,啊,密道的秘密就这么容易地被解开了,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太顺利了!
这可能么?
16、密道的敌人
当我还在迟疑的时候,公爵已经命跟在后头的仆人用铁斧砸开了门上生了锈的铁锁,门很快地被打开了——突然间,一阵阴风扑面而来,里面还带着冰冷潮湿的腐臭味道,门里面黑洞洞的,什么也没有。
当我们点起火把走进去的时候,才发觉这里又是一处螺旋状向下的楼梯,刚才一头雾水跟在我身后的公爵这时也悟出了数列这回事,迫不急待地一马当先举着火把走在了最前头。
为了稳妥起见,我紧随其后,并命一个仆人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拿着线团,一边走一边放线,省得回来时找不到路,另外再命其他的仆人除了门口留一个之外,其余的各自间隔十几米的距离依次进入密道,这样一来,就算是前面的人出了意外也有人可以跑出来报信。
我们顺着楼梯下到了第五十六阶台阶,边上正有一通道,我们又延着通道向前走,通道不算窄,大概能容两三个人并行的样子,地上仍然铺着地砖,旁边是石头砌成的墙,时不时有凹进去的单人掩体或是双人掩体,有的掩体边上还放着长剑或是盾牌。
我们三个小心翼翼地探索着前进,突然——我脚下一软,身体向一边倒去,瞬时间失去了重心,说时迟那时快,公爵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臂,而此时我的身体却已经悬在了半空,我的一只手扒在陷阱边上,另一只手被公爵抓住,才算没落入陷阱里去。
我爬进来之后,用火把照了照下面,原来陷阱下是密密麻麻尖朝上的铁钎!
有了这次教训之后,我们更加小心,各自捡起一把长剑,先用剑探探前面的路,看的确没有危险了再把脚放上去,这样一步一步地行进得很慢。
可就算这样,仍旧是险象环生:冷不丁地只听见耳边“嗖——”地一阵风响,身体下意识地一缩,又听见“当”地一声,再用火把照去,原来是一支不知从哪儿射过来的暗箭,恐怕不知是谁踩上了哪处机关,如果不是反应快,恐怕就会有人被射中了。
为此,我们又不得不拾起了盾牌,这样公爵一手持剑,一手举着盾牌,我紧随其身后,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拿着盾牌,护卫着自己和后面的仆人。
“这可是太可笑了,”我心里想,“要被外人看见,我们三个倒成了古代的武士战斗小组了……”我刚要把这话说给公爵听——猛然间,一道闪电划过我的脑海——
“不,不,照这个样子,我们现在倒成了密道的敌人,而不是主人,当初城堡的主人就是这么设计对待偶然闯入的敌人的,所以凡是有暗藏机关的通道绝不可能是正确的道路。”
想到这儿,我一把拉住了公爵:
“快停下,退回去。”
“为什么?”
“我们走错路了。”
“走错路?这怎么可能,难道我们不是都在延着数列在走么?”
“不,是数列错了——从根本上就错了。”
“什么?——你是说不是这个数列了?”
“不是。”
“那会是什么?”
“不知道,但现在我们必须马上退回去,越快越好,省得出危险。”
公爵不再问了,顺从地跟着我延着原路退到了密道的门口。
出了密道口,大家都长长地出了口气,然后坐下来休息,这时,我突然瞥见那扇由于年代久远而变得乌黑的拱门上好像刻有字迹,走过去仔细看去,原来是用工整的哥特体刻着那句拉丁文“唯有上帝与你同在”。
“纹章上也有这句话。”公爵说道。
“对,我也注意到了。”
“那么你认为这也是一种暗示了?”
“是的。”
“暗示着密道的秘密?——跟几句韵文有着同样的意义?”
“按照正常的思维,应该是这样。现在的情况是这样,我们没有地图,而且我也不相信有地图这回事,是数列帮我们找到了密道的开口,那么,完全有可能他们还是应用数列了设计密道的正确通路,只是这个数列现在我们还不知道。”
公爵低头思索了一阵,然后抬起头来问我:
“你认为这句拉丁文倒底给了我们哪些暗示?——或者更准确地说,它在暗示哪个数列?”
(未完待续)
[转载] 玫瑰箴言(4) by 平沙落雁
1/17/2008 04:18: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11、潮汐
我发现了在一张羊皮纸上有个修补过的痕迹,非常不起眼的一个裂痕,如果不是在放大镜下仔细看的话根本就是不可能注意到的,上面写着一个名字:伊利莎 白·弗朗西斯·艾克塞斯(1303——1328),旁边对应着的是她的丈夫亚当·戈登伯爵,从出生年代来看,这位夫人比伯爵年轻了整整三十岁,而且年纪轻 轻就死了,这本是很平常的事,可为什么会有修补的痕迹呢?
我们又仔细检查了家谱的其他部分,再也没发现有第二个修补过的痕迹,这倒底是为什么呢?
“也许不过是抄写的人一时笔误,不得不修改吧。”公爵如此说。
“可是别的地方并没有任何修改的痕迹……”
子爵听到我们的议论,插了进来:
“我想还应该有个付本的,它应该是在……”
“对,应该在纹章局。”公爵突然醒悟了过来。
“每位拥有爵位的贵族的婚丧嫁娶,都会写成正式的公文派人送往宫廷,由专门的皇室侍从官记录在案,然后保存在纹章局里——如果子爵先生不反对的话,我想向女王陛下请求,请陛下允许我去查阅纹章局里的戈登家族家谱的付本,从而澄清这个疑问。”
”当然,我也希望能够借此机会了解关于我的祖先更多的事情。”
”好吧,那就说定了,我回去之后就叫我的秘书起草一封请求信,明天就去约见宫廷事务官。”
“——只是需要时间,文件交到事务官手里,还必须通过枢密院大臣核对之后才能呈送女王陛下御前,就算陛下很快批准了也要按原来的路径走一遍,这样一来最快也要几个礼拜的时间。”
等到我们告辞从子爵府出来之后,公爵一边戴手套一边对我说道。
”这个我知道,那么你除了递交请求书之外还有何打算?”
”我还能有什么打算?等宫廷的事一办完就回乡下去,钓鱼,种葡萄,像你说的让我的人忙起来。”
”不,我不想浪费时间,我们为什么不亲自就考察一下那座神秘的古堡呢?——再过一个礼拜汉密尔顿先生要到法国的尼斯去度假,这样一来我就有了两个礼拜的假期,我们可以一起到古堡里去实地考察一番。”
”那就太好了,一言为定。”
一个礼拜后我和公爵又回到了布伦亨宫。
我们这次坐着小船从泰晤士河口出发,向玫瑰谷方向驶去。
等到了古堡的近处才发觉古堡所在的山峰高度远比我们想象的高得多,我们用水平仪和标尺把几个角度的山峰都测了一下,距海平面的距离几乎都在几十到一百 米左右,而且都是悬崖峭壁,要想从海上攀登上去几乎是不可能的——只由西北面的悬崖从半空中延伸出一块石头,大致就在悬崖高度的中央位置,如果真打算攀上 悬崖,这是唯一可能的路线,但它距离海面仍有三四十米的距离。
我们派人专门向附近的渔民打听了潮汐情况,得知每年七月满月的那一天潮水会涨到全年的最高水位,与冬季的枯水期比落差有十米左右——这很好理解,七月是北半球日照和气温最长最温暖的一个月,来自北极溶化了的冰水注入北海,顺流而下形成了汹涌的潮汐路过这里。
现在正是七月,我们所要等待的不过就是那个月圆之夜罢了。
12、廓尔喀人阿什
廓尔喀人阿什是公爵的仆人,他是老公爵从印度带回来的,众所周知,廓尔喀人是优秀的战士,而阿什又是这些优秀战士里最优秀的,当老公爵在印度军队里服 务的时候,阿什由于英勇机智和忠实可靠被挑来充当老公爵的卫兵,据说一次在陷入重围的战斗中,他单枪匹马冲入敌群救出了他的主人。
而现在当他站在我的面前时,看上去只是一个身材削瘦的中年人,黝黑的皮肤,鹰勾鼻,两眼深深地嵌入在突出的额头和深凹进去的眼眶中间,他身穿白色紧身衣,腰部和脚踝都被布条束住,头上戴着白色缠头。
阿什的任务是将一根带铁钩的绳索甩到悬崖西北面的那块突出来的石头上,然后攀上去,等到达了巨石之后再用同样的方法攀上山峰,而这一切都必须在那个月 圆之夜的午夜前后不过一两个小时之间完成,因为据说潮水涨到最高水位不过就是午夜前后的事,否则,攀上悬崖将变得更加困难,甚至要等到下一年。
那天的天气很好,月光下的能见度也比平时远,我们驾着小船,带着几个仆人和一些必须用得着的东西出发了。
当我们到达目的地时,还不到十一点,但潮水已经涨得很高了,甚至淹没了一些上次来还看得见的礁石。小船划到了悬崖的西北角那块突兀出来的巨石下,我回 头看了看阿什,但他的脸被月光的阴影遮住,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脸上的轮廓,尤其是那高高的鹰勾鼻的侧影给人以坚毅果敢的感觉。
“……阿什,阿什,愿上帝保佑你,一切神灵都保佑你,愿你成功,否则我们就只能望洋兴叹了。”我默默地在心中替他祷告着。
此时阿什肯定也有同样的想法,他低下头去,默默祈祷了一番,然后抓起准备好的绳索,慢慢地在手上倒着倒着,像是在最后检查绳索是否结实,最后他左手提 起那捆绳索,右手抓住带铁钩的那头,悠了起来,开始很慢,速度越来越快,突然间,只见他手向上一抛——那铁钩象是长了眼睛似的稳稳地钉在了那块巨石上。
船上的其它仆人中间轻轻地发出了一声赞叹,公爵回过头去看了一眼——现在就感叹未免太早了。
而此时阿什已经顺着绳索向上攀了七八米了,月光下只见他那矫健的身影灵活得像一只猿猴一样,十几分钟后就顺利地到达了巨石。
然后他又将带钩的绳索甩向山顶,这次也很顺利,公爵和我对望了一眼,看来大功就要告成了。
但是,且慢,当阿什就要接近山顶的地方,上头的钩子似乎松动了,他的身影先是停了下来,晃了晃,紧接着,铁钩突然脱落了,他的身体在往下掉——
“阿什——阿什——”公爵禁不住失声大喊。
我则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专等在劫难逃的那一声“扑通”,但是,没有,我没能听到那意料当中的落水声,正相反,当我睁开眼睛再往前看的时候,阿什正在绝壁间徒手攀登,对他来说,刚才那一幕惊险似乎从来就没发生过,他的身影依旧是从容稳健又自信的。
几分钟后,阿什终于到达了山顶,随着一声嘹亮的口哨声,我的那颗悬着的心才算放了下来。
13、五角星
紧接着,先是公爵,然后是我和仆人们一个接一个地,顺着绳子攀上了山顶,我们留下了一个仆人在下面接应,用准备好的木桶提上来一些必要的用品,比如水,食物,松明火把,还有手枪和子弹。
到了山顶大家点燃了火把,向城堡进发。
当到达城堡的大门口时才发觉这里早已被海鸟们占为己有,地上密密麻麻全是在这里过夜的海鸟,当我们向它们挥动火把时,一些鸟儿惊恐地瞪着我们,而另一些则飞了起来,成群结队地朝我们进攻,仿佛要把我们这些“入侵者”赶出它们的领地。
它们尖叫着向我们冲过来,在我们的头顶上扇起了一阵又一阵的狂风,有的甚至用喙和爪子对准我们的头部向我们扑过来。我和公爵拔出了手枪,朝天开了几 枪,鸟儿们一时惊散了,但又很快地再次聚集起来向我们冲过来,无奈,我们只能朝鸟群连发数枪,有几只鸟中弹从空中落了下来,其余的则一哄而散,向海面飞 去。
公爵命仆人们去采集一些枯枝在城堡周围点起几堆篝火,一来用以照明,二来防止海鸟们再次聚集过来。
篝火很快就烧了起来了,望着篝火影照下仆人们忙碌的身影,那个奇怪的梦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月圆之夜,火堆,穿白衣的幽灵……
我们进入城堡探查,地面上积了厚厚的一层鸟粪和羽毛的混和物,但内部的结构似乎保留得还相当完整,我们可以辨认出大厅,楼梯,走廊,拱门,甚至大厅里悬挂着的枝形吊灯铁架还原封不动地悬挂在那里。
大厅里空空荡荡的,一件家具都没有,我们又仔细检查了墙壁,墙壁是用石头垒成的,一些墙面有被火燃烧过的痕迹,另一些则没有,在一处角落,我发现了墙上有一个手绘的五角星,马上叫公爵过来看。
公爵却不以为然:
“这肯定是牧童偶尔路过这里信手涂鸦的结果。”
过了一会儿,一个仆人在楼梯边上的墙上又发现了同样大小的五角星。
“这仍然说明不了问题——也许是同一个牧童的杰作。”公爵如是说道。
很快天渐渐地亮了起来,借着晨曦,我们发现了墙上更多的燃烧过的痕迹,延着楼梯和走廊我们进到了城堡更深的地方,走廊的两边有不少叉道和房间,房间里同样是空空荡荡的,至于叉路,我们手头没有地图不敢走得太远,因为城堡里有可能会有伤人的暗器和机关。
等天完全亮了,我们才算把城堡的基本结构弄清楚,城堡的四周分别有四座塔楼,位于中央的城堡本体则是个不规则形状,另外空间上重重迭迭,楼梯接着回廊,回廊里又有叉路,叉路又通向另一个楼梯或是房间……不夸张地说,整座城堡是座不折不扣地大谜宫。
到了正午,我们一行人累得人困马乏,除了墙壁上燃烧过的痕迹和那两个五角星之外,一无所获。
(未完待续)
[转载] 玫瑰箴言(3) by 平沙落雁
1/15/2008 02:08: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8、沙利文牧师
第二天,当我们敲开了沙利文牧师的家门时,老人显然有些意外,但很快就认出了公爵,因为“在老公爵的葬礼上见过”。
在向公爵表示过最诚挚的敬意和欢迎后,他把我们带进了一间小小的堆满了书的书房里,宾主落座后,老人开始耐心地倾听我们的来意。
沙利文牧师那年大约有六十岁开外,头发全白了,但精神矍烁,尤其是那双明亮的眼睛闪烁着睿智的光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静静地听着,听到后来显得有些激动,这可以从他微微颤抖的双手和嘴唇上看出来:
“尊敬的公爵殿下和切斯特先生,”老人终于开口了。
“今天,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激动的心情,我在这个教区服务已经超过了四十年,从未有人也不期望有人能对这一地区的历史和文化和我有着同样的兴趣,今天二位的到访真是令我感到出乎意外的欣喜。”
说到这儿,他稍微停顿了几秒钟:
“关于本地城堡的传说有很多版本,甚至有人说听见过天使的号角,并看见有天火从天而降,落在了城堡上,那些穿白衣的幽灵们在火焰中哭泣挣扎化为灰烬,如此等等……”
“对于这些传说,我无法作出解释,这也是令我困惑了多年的问题,但是关于这座城堡的历史,或许我还能提供一些线索。”
说着他站起身来,走到写字台前,打开了一张地图:
“先生们,请过来看吧,”他用手指着地图“这里是泰晤士河谷地带,在中世纪是整个英格兰最富庶的地区之一,而这里,”他又用手指了指上方海岸线的地方“就是玫瑰谷大致的方位。”
“在九世纪和十世纪,来自北方的维京人正是延着这条海岸线对英格兰进行劫掠的,所以,玫瑰谷的那座城堡的战略目的很明显,就是对付维京人的,在那里拦住他们,不让他们进入泰晤士河谷中心地带。”
“当然”他又接下去说“最初的城堡不可能是这个样子,可能就是一座简单的堡垒,经过多年的加固和修建才变成后来的那个样子。”
“可是,你有没有证据证明你的推断呢?”我插了句嘴。
牧师回过头看了我一眼:
“当然,我在大英博物馆查到过相关的资料,证实这一地区的城堡最初修建于维京人最猖獗的第九第十世纪,但是——很遗憾,关于守卫此处要隘的贵族的称号和名字书上并没有记载。”
“……是这样……”
“但也不是一点儿线索都没有,而线索就在这座教堂和墓地当中。”
说着老人又重新坐回到安乐椅上,继续说道:
“这座教堂虽然外表看上去很普通,但历史悠久,最初建造的年代已经不可知了,现在的建筑是在原来的地基上重建的,这很显然,因为地基用的石头跟建筑物本身是完全不同的,目前的这座教堂大概建于十五世纪,是晚期哥特式风格。”
“……虽然教堂重建了,墓地可没有,我曾经考察过后面的那块墓地,从墓碑的风格和字体上大致能推断出有一些至少属于是十二三世纪的或者更早——现在,先生们,请跟我来。”
说着他站起身点燃了一支蜡烛,领着我们从后门出去,进到了墓地里,跟着他七拐八绕走到了墓地深处的一块不起眼的石质十字架前。
“先生们请仔细看,这块墓碑上的文字虽然已经模糊不清,但装饰的花纹还能依稀可见,采用的是罗马式风格的雕刻,它的年代应该是在十二十三世纪之前,因为哥特式风格形成于十一世纪末期,并很快就传入了英国,而在此之后的墓碑基本上都是哥特式的了。”
这里光线很暗,若不是牧师手里举着的那根蜡烛,我们根本看不清墓碑上的花纹。
“只可惜看不清上面的文字了。”
“是的,这里离海岸不远,海风的侵蚀力是很强的。”
“那么”公爵插了进来“能不能再向下挖掘一下呢,也许有的字被埋到了地底下去了。”
“我也正是这么想的,但进一步的挖掘需要得到公爵您的允诺和支持。”
“好的,我批准了——有什么发现请尽快告诉我。就这样吧。”
正当我们跟牧师告别准备离开时,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就问道:
“牧师先生,你有没有听说过‘箴言‘这个名字?”
“箴言?”他吃了一惊,呆了一呆“你是指《圣经》里的《箴言》一章,还是……?”
注:维京人:http://baike.baidu.com/view/27021.htm
9、安娜贝尔李
“啊,我明白了。”牧师恍然大悟道“你一定指的是那首民歌……是不是这样的?”说着他轻声哼出了一个音调,又走到客厅的一架旧钢琴旁坐下,弹了一段曲子。
然后回过头来对我们说:
“这首歌在本地很流行的,几乎人人都会唱。”
“你刚才说这是首民歌,那么它的歌词是什么?”
“歌词就是《圣经》里的《箴言》第三十一章。”说着,牧师随手拿起一本《圣经》翻到《箴言》的那一章递给我们看。
“……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她丈夫心里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
她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她寻找羊绒和麻,甘心用手作工。
她好像商船从远方运粮来,未到黎明她就起来,把食物分给家中的人,将当作的工分派婢女……”
“但是,这首歌的歌词还有另外一个版本”牧师接着说“现在没人会那个版本的歌词了,那还是在我刚到这个地方做助理牧师的时候,听一个民间艺人唱的,幸好当时把歌词记录了下来。”
“我们能不能看一看那首旧歌词?”
“当然可以。”
当我从牧师手里接过一个纸张已经泛黄的笔记本,打开看时,只见上面写着如下诗句:
从前有个牧羊女,
名叫安娜贝尔李,
长长的金发一直拖到地,
美貌无双无人可比。
礼拜一她牧羊在山岗,
眺望远方把情郎来盼望。
礼拜二她纺纱在窗旁,
心念情郎何日返故乡。
礼拜三她梳妆在镜前,
美丽的秀发编成辫。
……
礼拜天教堂钟声响,
她低头祷告为情郎,
主啊,不论他在何方,
只愿他永远安康,
早日回家乡。
玫瑰花开了又谢了,
一年一年时光过得好匆忙。
美人儿已经白发苍苍,
满脸的皱纹爬成行。
终有一天她的情郎回来了,
哦,安娜贝尔,可怜的安娜贝尔李,
不愿让他看到自己的丑模样,
她纵身跳进了海中央!
从牧师那儿出来,我和公爵久久无言,在回布伦亨宫的路上,公爵问我:
“你是否认为我的祖父之所以把玫瑰叫做箴言与这首民歌有关?”
“是的,现在我们至少可以猜测老公爵是听到过这首歌的,为了纪念玫瑰母本的产地,就把新玫瑰的名字叫作箴言。”
“那么牧师提到过的那个老版本的歌词呢?”
“这个故事太悲惨了,但倒是有可能是真的……”
“这么说,你认为这个故事确实发生过?”
“这种事每天都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发生着,这没什么可奇怪的,过去,现在,将来都会有这样痴情的女子在无望地等待着她们的情人。”
一支碳笔的笔尖在白纸上迅速地滑动着,渐渐地,山峦现出了影子,谷地,河流,远方黑色的城堡,火光,月亮的阴影……
在回到伦敦后的几个礼拜当中,我几乎把大英博物馆中关于玫瑰谷的资料都查阅遍了,除了再次证实沙利文牧师的话,别的一无所获。
倒是从公爵那儿传来了令人振奋的好消息,据收到的礼拜四他写给我的信上说,他从沙利文牧师那儿得到了关于那座神秘古堡主人的确凿证据,而公爵本人将于下礼拜一到达伦敦,详细情况将面谈告之,云云。
10、戈登子爵
礼拜一,公爵一见到我就递给我一张纸:
“这就是答案。”
我接过纸,只见上头画着一个纹章,纹章上有交叉着的宝剑,盾牌,十字架,和一座城堡,边上还写着一个姓氏。
“是拉丁文,翻译过来就是戈登。”公爵解释道。
“这是沙利文牧师对几块年代比较久远的墓碑进行挖掘的成果,其中的几块象是地位比较低下的骑士,只有两块标识着地位的象征——带有城堡的纹章,而我, 又根据这个姓氏和纹章所提供的线索,查阅了大英帝国所有有称号的贵族,发现只有一位戈登子爵最符合条件,只是这位子爵先生的封地令人困惑地在苏格兰,称号 是苏格兰的福克兰子爵,而不是英格兰的什么子爵。”
“……是这样。不过,我们还是有了很大的进展,下一步我们可以就这位戈登子爵展开调查。”
“这个我也早就想到了,我并不认识这位子爵先生,只在上议院里见过一两次,不过,似乎他跟我父亲的好友贝克尔上校认识,我们可以通过上校去结识这位子爵先生。”
两个礼拜之后的一天,我和公爵就站在了戈登子爵府的一间挂有巨幅描绘滑铁卢战役油画的客厅里了,画面上身着红色军服的英军正在把一面军旗插上一个高地,脚下是累累敌军的尸体,画面的一角,胜利女神向英军吹起了号角……
又是些俗不可耐的东西,我刚想向公爵抱怨,一眼瞥见子爵已经站在了门口,就连忙把话咽了下去。
一身戎装的戈登子爵高大魁武,头发和胡子都修剪得极为整齐,湛蓝色的眼睛里透露出果敢和勇猛的神气。
于是宾主双方互相致意,寒喧了几句之后,公爵开始切入正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在我的领地上一处名叫玫瑰谷的地方找到了可能与子爵先生祖先有关的一些痕迹。”
说着他把那张画有纹章和姓氏的白纸递给了子爵。
子爵接过去看了一会儿,说道:
“从纹章上看是很象,只是我从没听说过玫瑰谷这个地名,更不知道我更早的祖先的封地和称号——也许你们会对此感到惊奇,实际上目前的这个苏格兰的福克 兰子爵的封号是来自我的曾祖父,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签署《联合法案》后,安女王为了表彰我曾祖父为了促成此事所作出的杰出供献,而特封他为苏格兰的 福克兰子爵,喏,那就是他。”
说着他指给我们看对面墙上的一幅画像,画像上站立着一位身着全套苏格兰服饰的男子,正威严地踞高临下看着我们。
“为此,我家的纹章上出现了苏格兰的象征——红狮,代替了过去的城堡。”
“关于戈登家族,我所知道的只是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家族,也许最早能够追溯到诺曼人”征服者威廉“那个时代,但是我家并非那个家族的直系,那个家族的 直系早已淹没在历史当中了,现在的戈登子爵和你们从那个玫瑰谷里找到的戈登家族甚至可以说没有什么关系,在我曾祖父被册封为子爵之前,我家既没有贵族的称 号也没有封地,只是在宫廷和军队里担任着一些无足轻重的职务。”
“啊,对了,我想你们可能会对一样东西感兴趣的。请稍候。”说着子爵站起身来,走出了客厅。
过了一会儿,他捧着一个长方型的木盒子回来,他把盒子放到了桌子上,盒子是用本色橡木做的,外观很朴实,但看上去挺结实,只见子爵轻轻抽开上头的面板,里头原来放的是一本又大又厚的羊皮书。
书的封面用宝石和黄金装饰成家族的纹章,他打开羊皮书道:
“这就是戈登家的家谱,几百年来家族成员的名字都在上头了。”
我们细细地打量着这本家谱,里头用娟秀的哥特式字体写着一个个继承人的名字,生卒年代,配偶子女姓名以及生卒年代,只有继承人的名字上方盖有纹章的标 记,别人则没有,的确,如子爵所说,最早的一代是在诺曼人入侵的1066年之后不久,而到了十四世纪,象征着血缘关系的直线消失了,代之以虚线,继承人名 字上的纹章也没有了,名字前的“LORD”也变成了”SIR”。
我不得不承认,阅读家谱是件乏味的事,看着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名字,究竟哪一个才是我们想要的呢?
公爵看了一会儿就走开去跟子爵聊天去了,我也正想放弃,但是,且慢——放大镜下我突然发现了一样东西,一个不寻常的却不易为人注意的东西,激动得我连声大叫:
“你们快过来看,这是什么?!”
我究竟发现了什么?
(未完待续)
陈升《9999滴眼淚》推荐序(3)——給九十歲的你 文/劉若英
1/14/2008 12:16:00 上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转载] 玫瑰箴言(2) by 平沙落雁
1/09/2008 09:51: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5、我们的主角箴言
三点半,午茶。
公爵带我进到沙龙去见他的家人,并为我引见其他亲朋好友。
八点,晚餐准时在第二大厅里举行,主菜有牛里肌烩蘑菇,奶油鳟鱼,冷冻水晶鹅肝等,配菜则是奶油龙须菜和扁豆,佐以菠萝汁酒。
席间有身着红色镶金边制服,头戴假发,系白色吊袜带的男侍穿梭往来,毫无疑问,这是传统。
露台上还有四五位乐手正演奏着亨德尔,这也是传统。
我的公事办的很顺利,只用了一天就全办好了,按原计划我应该坐礼拜四的早班火车返回伦敦,但乡间清新的空气,明媚的阳光,还有公爵真诚的友谊让我留恋忘返,所以我决定接受公爵的提议,等过完这个周末,坐礼拜天的晚班火车回去。
这天清晨,我跟公爵在庭院里散步,我们经过植物园,又穿过了蔷薇花廊,走进了玫瑰园,当公爵正兴致勃勃地向我介绍着他的新品种时,我却被花坛中的一簇 火红的玫瑰所吸引,我很快地意识到这是我从没见到过的品种——它的花朵要比其他的大得多,花瓣呈深红色,层次也比我所见到过的其他品种丰满得多,枝干挺 拔,婷婷玉立,在花坛中俨然皇后般高傲地站立在一大群侍女之间。
“——那是什么品种?”我问。
公爵顺着我目光的方向看了看:
“箴言。”
“箴言?多么奇怪的名字。”我走过去又仔细看了看那株名叫箴言的玫瑰,那株玫瑰的确与众不同,深红色的花瓣有如天鹅绒般丰厚柔软,越接近花心颜色越深,最深处几近黑色。
“为什么起这个名字?”
“谁知道。”公爵耸了耸肩。
“呃——我说……”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公爵微笑着打断了我的话,“答案是不行。”
接着他说:“切斯特,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吝啬的人,我不是的,你可能不知道,卡洛琳王后曾下过旨意,箴言只能在全英国的三个地方开放,白金汉公,温莎堡和布伦亨宫,就连威尔士亲王的肯兴顿宫都不允许。”
“原来是这样……”
“你知道,箴言是我的祖父培育驯化成功的,当年他凭借箴言获得了王后陛下的欢心和恩宠,从此一生官运亨通,可以说兰开斯特家族重获宫廷的信任和重用与箴言有着密切关系……”
在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我的父亲可以说是位“玫瑰迷”,几乎把所有业余时间都花在了搜集和培育玫瑰新品种上,我家位于德文郡的祖宅周围到处是玫瑰,于是我从小就对玫瑰花的品种问题极为敏感。
公爵一定是看到我脸上失望的表情了,于是接着说道:
“也许……事情并没有那么糟,箴言的母本是来自领地上一个叫玫瑰谷的地方,听说我的祖父拿兰开斯特红玫瑰和一些其他名贵品种与之授粉嫁接才培育出箴言来的,令尊大人也精于此道,倒不如我们去采集些母本来送给令尊大人,这样一来,就算宫廷里知道了也无话可说了。”
6、玫瑰谷
于是第二天清晨,公爵身着轻便猎装带着两个随从同我一道出发了,我们骑着马奔驰在通往玫瑰谷的路上。
从地图上看只有七八英哩的距离,我们却足足花了一个上午还没到达,周围的景色越来越荒凉,马蹄下平坦的大道也逐渐为崎岖的乡间小路所代替,到处都是怪 石嶙峋的丘陵,当我们终于翻过最后一道山梁,眼前突然呈现出一片几乎一眼望不到边的开阔地,碧绿的茅草在微风中摇曳起伏。
马儿们急不可耐地从山坡上直冲了下去,一直到了眼前才猛然刹住了步子,发出“咴咴~~~”的叫声,前蹄抬得老高,原来前面没了路,从山上看过去以为是的茅草却是一大片密密麻麻的荆棘!
公爵和我向两边看了看,没发现周围有路,于是公爵吩咐两个仆人一个向左,一个向右搜索,我跟他则留在原地等待消息。
“我们会不会走错了方向?”公爵从随身带着的皮囊里掏出了单筒望远镜,一边朝远处的古堡看着,一边问我。
我拿出指南针看了看:
“不会的,现在是正东北方向,昨天我们在地图上测的就是这个方向。呃……现在我们应该离海岸线不远了。”
“对,城堡的后面好象就是海岸。”
一个仆人从右面两手空空地回来,报告说那边没有发现路,过了一会儿,另一个仆人也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人。
等走近了才看清那是一位牧羊老人,身上穿着粗羊毛织的长袍,乱蓬蓬的灰白色头发和胡子遮盖了大半张脸,一双呆滞的眼睛里略微透着些惊恐。
“嗨,你!”公爵在马上大声冲着牧羊人问道:
“前面有路吗?”
“没……没有路了。先生。”老人恭恭敬敬地答道。
“那我们要去玫瑰谷怎么走?”
“这里就是玫瑰谷了。先生。”
“可我们要到对面的城堡去,怎么走?”
“城堡?!”老人脸上透露出惊惧的表情“千万不能到那儿去,先生,那是魔鬼和女巫住的地方,是被主耶稣诅咒的去处……”
公爵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对着仆人大声吩咐道:
“让他走吧,我们自己去找!”说着双腿一夹马肚,马儿打了个转就跑远了。
7、穿白衣的幽灵
我们从山梁上绕了好大一圈才算稍微接近了古堡,到了近处才发觉古堡建在一块延伸入海的半岛上,三面环海,与陆地相联的那部分还被密密的荆棘所覆盖,所以要从陆地上接近城堡是不可能的,而城堡建正在半岛的一座山峰上,环海的那三面几乎都是悬崖绝壁。
从望远镜里看城堡已经是残垣断壁,但雄伟的气势仍在,由于时光的侵蚀城堡的墙壁呈现为黑色,看上去更增添了几分古老苍桑的感觉。
正当我们集中精力从各个角度观察古堡的时候,却没注意乌云滚滚正向头顶上压过来,越聚越多,一时间遮蔽了太阳,天空竟变的如夜一般的黑暗。
“快跑!”当我们意识到一场雷雨将在所难免时,已经晚了,只感觉头顶上火光一闪,“哗啦啦“一个焦雷炸了开来,紧接着雨点象鞭子一般地抽了过来,风里夹着雨,雨里带着风,我们策马飞奔在往回转的路上,根本也不用催马快跑,马儿的身体被雨点打得生疼,只知道没命地狂奔。
前后左右全是密密的雨帘,感觉不象是在原野中奔跑,倒象是在汪洋大海里挣扎。
当我们总算赶到了来的路上路过的村子里的小酒店时,身上都湿透了,随从为公爵和我脱下帽子斗蓬和外套,送到厨房请主人为我们烤干。
酒馆里坐着的几个乡下人看见我们几位“先生”淋成落汤鸡的样子进来,略微有些骚动,我们则找了张靠近火炉的桌子坐下,各要了一杯威斯忌酒一饮而尽,才算感觉好些。
这时已经是下午了,我们早就饥肠漉漉了,公爵要了一份腌肉肠,我则要了一份熏火腿煎蛋。
等吃完饭外头的雨还没有要停的样子,而此时已经接近黄昏,于是我们决定在这里留宿一晚,好在酒馆的老板兼开旅店,客房就在楼上。
当女侍过来送咖啡时随口问:
“先生们是从伯明翰来的吗?”
“不,从玫瑰谷。”
“玫瑰谷?!”女侍低低地惊呼了一声“那个地方很多年没有人去过了,有人看见在月圆的晚上有穿白衣的幽灵从坟墓里爬出来,聚在那座城堡里跳舞——”
“玛丽!玛丽!”那边传来店老板不耐烦的叫声。
魔鬼,女巫,现在又是幽灵,我和公爵对视了一眼。
“你相信这些人说的吗?”
“很难说,现在有两个当地人这样告诉我们——至少他们信。”
“别傻了,切斯特,那都是些没有知识的愚蠢村民编出来吓呼人的谎言。”
“这个……下结论还为时过早,要否定所谓的‘谎言’也需要证据。”
“证据?快收起你律师的那套吧。难道你还真的相信世界上还有幽灵这种物质存在?”
我们一边慢慢地吮吸着当地酿造的略带苦味的茴香酒,一边轻声地交谈着。
“……我从谷底采集了一些荆棘的枝条,看上去倒象是一种退化了的野生玫瑰品种。”
“那就好,至少今天我们没白跑一趟。”
“但是……关于那座没在地图上标注的古城堡,我的兴趣更大些。”
“那么,你打算从何入手?”
“先从那个给我们送咖啡的女侍那里打听吧,她好象有话还没说完的样子。”说着我冲她招了招手,于是女侍走过来问:
“先生们还要点儿什么?”
“告诉我关于幽灵的事。”说着我往她手心里塞了一张一英镑的钞票,只见女侍的眼睛一亮。
“也没什么特别的,还有人说幽灵们围着火堆跳舞之后就一个接一个地跳到海里去了。村里有个牧师,他什么都知道,你们想要知道关于城堡的事可以找他。”
“他叫什么名字?住在哪儿?”
“沙利文牧师,就住在村子里教堂墓地的边上。”
女侍走后我又跟公爵商讨起明天拜访牧师的事来,突然背后有音乐响起来,一个男高音在竖琴和口弦的伴奏下唱起一支民歌来,下面还有几个人在轻声哼着和声,我们不由自主地停下来侧耳倾听。
他唱得很好,也很动感情,我看见公爵的眉毛往上挑了挑,然后用手摸了一把鼻子:
“……嗯,没想到乡下也能听到如此动听的音乐。”
“几百年前,我们的祖先大概也是坐在这样的小酒店里听游吟诗人唱着关于英雄,骑士和贵妇的歌吧。”
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被一些身穿白袍的幽灵所包围,被他们带到一堆火边上,他们围着我又唱又跳,然后把我抬了起来扔进了火堆……
我从梦中惊醒,从床上坐了起来,却见月光明晃晃地撒在床前。
我起身走到窗前,推开窗子向外看,雨早就停了,夜空中正挂着一轮满月,远处地平线的尽头黑墟墟地突兀着那座神秘的城堡。
月圆之夜,穿白衣的幽灵,火堆,舞蹈,魔鬼,女巫,跳入大海……这些倒底都意味着什么呢?
(未完待续)
[转载] 玫瑰箴言(1) by 平沙落雁
1/07/2008 03:09: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转我的朋友平沙落雁的短篇小说《玫瑰箴言》
前言( by 作者)
故事会牵涉很多英国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我本人从未踏上过英伦三岛,对于英国历史地理文化和风土人情知之甚少,打算边写边学,会写得很累,有出错的地方请有识之士不吝赐教,本人将不胜感激。
1、引子
我从三一学院毕业之后,就遵从父亲的安排,到伦敦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当了一名见习律师。
作为切斯特家族的一员,我似乎没有其他的选择,这个家族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充当着大英帝国法律界的中坚,我的祖先中有的是法官,地区大法官,甚至于最高法院大法官,还有的就是大量的律师。
很小的时候我就被家人带到位于德文郡祖宅的大画廊里,人们指着那些面孔冷峻的画像告诉我这些都是我的令人尊敬的祖先,而我本人的画像,也将在我死后被悬挂在长廊的尽头。
这家位于舰队街的律师事务所由汉密尔顿先生主持,他是位令人尊敬的律师,曾与家父共事多年,直到前年家父被调往德文郡任地区大法官为止。
汉密尔顿先生身量不高,体型粗壮,看上去年龄在四十岁到五十岁之间,秃顶,头顶周围有一圈淡黄色的卷发,他的眼皮总是搭拉着,看上去象是没睡醒的样子 ——有几次我真的见他坐在办公桌前打磕睡,但是,你若是见过他在法庭上那咄咄逼人的样子,一定会彻底改变你的第一印象——当他定睛看人的时候,他的目光象鹰一样的犀利。
我的工作是协助汉密尔顿先生,主要是为他出庭准备一些必要的文件,处理往来公文和信件,并陪同他出庭。
作为一个上等人,我在伦敦的高尚社区租了一层公寓,公寓位于鳗鱼街,这里离肯兴敦宫不远,站在阳台上甚至能看到肯兴敦宫的花园,除此之外,这里离大英博物馆也很近,步行十分钟就能到达,对我查阅文件和法律书籍很方便。
我对自己的娱乐活动有如下安排,礼拜二晚上到俱乐部去打牌,礼拜四晚上则事先看看报纸,有没有新上演的歌剧,如果有,就去看戏,如果没有我感兴趣的戏,就去我的姑母福瑞斯特夫人家的舞会,礼拜天的下午在海德公园骑马。
这里是一八四八年的伦敦。
2、哈德福特先生
我的楼下也住着一位年轻的单身汉,呃——好象是叫哈德福特,对,就是这个名字,是我的男仆约翰从看门人那里打听到的。
这位哈德福特先生,有几次和我在公寓的门口碰上,大家都礼貌地抬抬手,行个脱帽礼就算过去了,这位先生给人的印象似乎还不至令人不快——虽然他那一身在我看来花里胡哨的外国人打扮稍显“突兀”——我说的是“突兀“,而不是刺眼。
几个月前,我们在一位伯爵夫人的沙龙里再次碰上了,并有人主动引见:
“这位是哈德福特先生,诗人,画家。”
“查理·哈德福特。东方文化的顶礼摩拜者。”他脸上浮现出一丝玩世不恭的微笑,同时微微地低了低头,向我伸出了手。
“亨利·切斯特。幸会。”
那天的聚会总体来说还算令人愉快,除了那位诗人朗诵他新作的时间略微显得太长了一点儿,另外就是歌剧院新出道的女高音显示她那美妙的歌声也过于急迫了些。
哈德福特提议一起到吸烟室的阳台上去透口气,于是我们在那里作了一次简短而有趣的谈话。从谈话中我得知,这位哈德福特先生曾作为亨特爵士的随员出访过亚洲腹地的一些地区,去年爵士退休之后,他就在外交部找了个闲差位子,一心一意地整理他在亚洲旅行时作下的笔记和速写。
“真是有趣的经历。”我说“我是说------令人羡慕,实际上我对历史,尤其是东方历史很有兴趣,在剑桥的时候,我旁听过不少历史方面的课程。”
“是吗?”他转过脸来,仍旧带着那种轻曼的微笑。“那么,对于历史,你怎么看?”
“那要看你说的是哪种历史了,是王侯将相的历史,还是平民百姓的历史。前者的一举一动都被写进了教科书,他们之间的战争,联姻,如此等等,而后者的则淹没在人们的风俗习惯和民歌传说中。”
他低下头沉吟片刻,然后抬起头来说:“有意思,过去我也曾跟别人争论过这个问题……”
顿了顿,他又接下去说道:“很高兴认识你,切斯特,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们能成为朋友的。”
“我也有同样的愿望。”
“很好。呵,哈德逊男爵夫人过来了,我得去跟她打个招呼,再见了,切斯特先生。“说罢,他欠了欠身,从我身旁走了开去。
“请便,哈德福特先生。”
3、画中人
一天,哈德福特先生的仆人上楼来传达他主人的口信:“如果切斯特先生有空的话,是否可以请他来寒舍看一样东西?”
那天我刚好起草完一份诉讼状,手头又没有其他工作,于是就跟着仆人来到了哈德福特家。
他的房间里堆满了由东方带回来的各式各样的雕像,标本,丝织品,还有些叫不上名字的希奇古怪的东西,与其说象所博物馆,不如说更象座迷宫,而哈德福特本人则在迷宫的尽头等着我。
“你好,切斯特先生,今天请你来是想让你看看我刚刚完成的新作。”
说着他揭开了身边蒙在一块画板上的白布,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位戴满珠宝的东方美人,她全身半裸,斜靠在一块绣着金色花纹的丝绸靠垫上,背后则是孔雀羽毛屏风,这时,傍晚的夕阳从窗子里斜射进来,正好照在她的脸和掩在胸口上的一只手上,脸和手都白晰得象闪着珍珠的光彩,而她的眼皮是垂着的,嘴角微微往上翘着,象是在微笑,又象不是。
哈德福特静静地站在阴影中,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瞥见黑暗中他嘴上叼着的雪茄在一明一暗地闪着亮。
“呵,可以送到皇家美术馆去展出了。”我说。
“我请你来可不是为了听你那言不由衷的恭维的,而是,”他吸了一口烟,然后接下去说“继续我们上次的谈话主题——历史究竟是什么。”
他径自走开,挥动了一下手中的雪茄:
“我的观点,历史不是那些空洞的年代和事件,而是存在于个体之上的一件东西,或者说,每一个具体的人都是它的载体。”
“比如”他指了指画上的女人“这位就是件美丽的载体。”
“……她是奥斯曼苏丹最宠爱的妃子,一天苏丹酩酊大醉后带我们进到了他的后宫------我敢说进过苏丹后宫的英国人绝不会超过十个,他要向我们展示他的最昂贵的珠宝,呶,这就是。”
“……苏丹让她戴上她所有的珠宝,然后叫我为她作画,因为时间有限,我只完成了几张速写,回英国之后才画的这幅油画。”
“再请看这幅”他转过身去指着对面的墙壁上的一幅画,画上是一位身穿白衣正在翩翩起舞的印度舞女“他们叫她白色曼陀罗,是传说中的庙妓。”
“庙妓?”
“是的——你总不会不熟悉巴比伦的所谓神妓吧?”
黑暗中看不清那画上的舞女的神情,只有她那扭转的白色身躯的影子落在我的眼里。
“为什么是传说中的呢?”
“因为谁也没见过她,白色曼陀罗只存在于人们的传说中。”
后来,哈德福特给我看了一些关于这两位画中人的笔记,使我知道了一些关于她们的故事,我很愿意把故事讲给你们听,只是今天太晚了,还是留到以后再说吧。
4、兰开斯特公爵
我真正想说的倒是另一件事。
那件事发生在今年五月,当时有一个案子需要我到牛津去办理一个文件,于是我想到了我的好友兰开斯特公爵。
兰开斯特公爵府就位于离牛津不远的布伦亨宫,我可以顺便去他府上拜访他,于是我给他写了一封信,趁早班邮车发出,第二天的傍晚就收到了他的回信,表示随时欢迎我的到访。
礼拜二我带着简单的行李坐上十二点四十五分的火车从伦敦起程,火车正点到达牛津车站,这时正是下午两点三十分。
印着兰开斯特家徽的马车早已在车站门口等候。
五月的乡间正是一年当中最好的季节,特别是泰晤士河谷地区地势平缓,绿色覆盖了每一寸土地,阳光明媚,空气中飘浮着青草的味道,与阴冷潮湿的伦敦大不相同。
布伦亨宫是座巍峨的巴罗克式建筑,以巨大的庭院和宏位的宫殿著称。
当马车绕过庭院里巨大的喷水池后就看见管家戴维斯先生带着一个男仆正恭候在大门前的石阶上。
“请允许我代表公爵殿下向您表达最诚挚的欢迎,殿下十分钟之后将在图书室会见您。现在请允许我带您去看一下为您准备的房间。”戴维斯是个面无表情的家伙,我来这里已经很多次了,从没见过他脸上的肌肉哪怕是抽动过一下。
当我走进宽大的图书室的时候,那位被称为“殿下”的兰开斯特公爵大人正叼着烟斗坐在那张巨大的桃心木书桌的后面,见我向他走去,他站起身来,转到了书桌的前头,双臂抱在胸前,迷起眼睛细细地打量着我。
“你的气色不坏呀,切斯特先生,伦敦的坏天气竟然对你的健康丝毫无损,这真是个奇迹,或许,坏天气办不到的将由无聊的法庭听证会办到。”
“很高兴再次见到你,尊敬的殿下,请问殿下还是每天早上六点五十三分准时醒来吗?”
“啊,别提那只该死的公鸡了,它还是天天在我窗口下面啼叫,大概到了坟墓里了才能睡个懒觉。“
这里我有必要提示一下,兰开斯特是英国最有名望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与王室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十五世纪著名的玫瑰战争就是在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之间展开的。
同时,兰开斯特家族又是最保守的贵族之一,至今还保留着很多中世纪的习俗,比如,每天日出时分,必有一位风笛手在主人卧室的窗下吹奏风笛。
“那么如果下雨怎么办?”我曾经问过类似愚蠢的问题。
“如果天气不好,时间就会固定在六点五十三分。”
这就是那个关于六点五十三分的典故。
兰开斯特公爵和我的友谊开始于伊顿公学,后来我们又同时进了剑桥,我主修法律,而他则学习历史------我总是怀疑儿童时期的睡眠不足会导致一个人头脑,特别是逻辑思维方面的混乱,最好的例子莫过于这位殿下了。
他的逻辑学总是不及格,最后还是看在他的父亲,老兰开斯特公爵的面子上,教逻辑学的辛普森教授亲自为他补课才算勉强及格的,另外他的好几篇论文也是在我的帮助下才完成的。
“我最近买了几台抽水机,正打算把庄园东北面的沼泽里的水抽干,然后翻种葡萄——我已经跟法国香滨省的一位葡萄园主签了合同,将从他那里买葡萄秧苗,技师我也请好了,下次你再来,就能喝上家酿的香滨酒了。”
“哪块沼泽?——难道就是令尊大人最喜爱的那块专门用来猎野鸭的沼泽地吗?”
“是的,你知道我从小就讨厌在泥泞里步行,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讨厌的事啦。”
“可是,尊敬的殿下好象没有考虑到纬度和光照时间对葡萄产量和质量的影响。”
“恰恰相反,我完全考虑到了这些因素,打算建起一座宏伟的玻璃暖房来培育我的葡萄们——其他事情就全交给我的园艺技师去干吧。”
“您有没有想过,这样酿造出来的香滨有可能比从法国购买还要贵?”
“呃--------这个嘛,可以交给我的财务总监去最后核算,我只要能喝到自己酿造的香滨就可以了。”
“可是,你说我该怎么办呢?”公爵见我默不作声,就接下去继续说,同时扭过头来,一脸真诚,“我养着这帮人,却没事让他们做,难道就让他们每天在这里晒太阳,打发日子?——你知道我最讨厌无所事事的人了。”
“当然,不久的将来你就会让你的人忙得团团转,然后香滨省的葡萄园主,你的佃农,雇来的园艺师,生产玻璃暖房的厂商,甚至你的财务总监都会同声赞美你的慷慨和仁慈,感谢你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庭的福利所作出的杰出贡献。”
公爵那蓝灰色的眼睛略微暗了一下,很快地脸上就露出一丝冷笑:
“切斯特,对待老朋友不要这样刻薄么,如果那是你的辩护风格的话,”他走到书桌前为自己倒了一杯酒,端起来喝了一口,说道:
“还是留着出庭的时候用吧,现在,”他又倒了一杯递给我:
“让我们为健康和友谊干杯!”
[注释]
关于玫瑰战争:http://baike.baidu.com/view/7503.htm
关于布伦亨宫:http://www.blenheimpalace.com/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