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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会成为一个愤中?

12/01/2009 11:43: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有一位网友,好些日子没联系了,最近问我在做什么,我说我还在做我的“愤中”。(左图“粪中”,出自 blogtd 新版造字第二季第一季见这里

  朋友不解地问我,为什么要做愤中?说“觉得还是看开点,自己把自己调整好,很多事我们没法改变,只能设法使自己过得麻木点,也就少些烦恼”。希望我们都能开心的活着,健康的活着。

  我想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回这封信。

  一年来,我的确感到自己变得开始愤怒起来,由过去的“文青”开始转向“愤中”:只因为每天都会看到那么多国人的生命、尊严、以及各种本该依法享有的权利被无端漠视和非法剥夺;每天都会感到,这片土地上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强权掠夺,而那些和我一样生存在这片国土上的普通屁民,不分男女老幼,无一不在屈辱地活着。

  我认为,有几种感情是判辨人类社会走向“文明”还是“堕落”的基本标志,亦为敦促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其正面为自尊和爱,其另一面则为羞耻和愤怒。

  前两者的积极作用自不必多说,但是后两者作为相辅相成的因素,也同样不可缺少。

  自尊是个体对自我价值的评价和体验,是由现实自我和理想自我的一致程度决定的。心理学理论认为,羞耻感产生于“现实自我”和“理想自我”之间的差异带来的紧张和压力,也就是说,当发现现实自我未能达到或违背了理想自我要求的时候,就会产生羞耻感。羞耻感是自尊心受挫的一种表现形式,有自尊心的人大都会有羞耻感。羞耻之心,即能明伦理,辩是非,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可以说,羞耻感是个体内心的道德法庭,起着良心发现、纠正错误、抑制罪恶的作用,它可以有力地遏制人的消极行为和不良道德发生。

  愤怒之心,则是当发现自己或他人受到羞辱或不公平待遇时,所产生的一种保护情绪。怒的源头是出于爱(自爱、以及他爱),愤怒感亦是爱心受挫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没有真正的爱,就没有在乎,那么也就不会有真正的怒。愤怒是个体对于非公义现象的反抗,如果能够在爱的原则下采取积极的行动,那么愤怒对于平衡社会关系和伸张正义就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这种原始自发、基于个人道德评判基础的羞耻和愤怒,亦能够随着人类社会的演化和文明进步,逐渐推演到他人和整个社会。当社会群体对公德以及基本人权的理念形成普遍共识之后,作为这个社会的成员,便会以他人的不知羞耻为耻,以他人的不知爱为怒。

  如果看到社会如此多的不公现象,怎能不以之为怒呢?

  曾几何时,我也希望自己能够是那只将头埋到沙堆里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鸵鸟;或者自己具有能够预知未来、趋吉避凶的能力;又或者我的运气能好一点,所有的烦恼和祸事都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我设想了多种可能,试图劝说自己不去关心这些事情,然而我做不到,因为我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所有的这一切都有可能发生。倘若有一天大难临头,我的善良与麻木丝毫不会给我带来任何侥幸逃脱的机会。更为要紧的是,我们必须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这些侵害就在我们身边发生,距离我们每个人都越来越近,而我们每一次的漠视和沉默,加在一起就是罪恶的裹胁帮凶。

  谁不想活得开心,谁不愿活得健康?可是我们每一个人普普通通的生活,衣食住行,每天都在与这个社会打交道——

  你不知道超市里的蔬菜食品,是否来自被环境污染破坏的土地;
  你不知道给孩子喝下去的牛奶,里面有多少无法令人放心的东西;
  你无法阻止高不可攀的房价,你也无法避免被强制拆迁的命运;
  一场大病就足以让一个家庭破产,说是义务教育,赞助费却要一路交到底;
  ……

  有天大的委屈也欲诉无门,上访是非法,上法院也没人理你,
  就算打赢了官司也得不到赔偿,在官老爷眼里你根本就是个屁!
  ……


  健康不由自己做主,开心也只能是穷开心。不要以为发生在别的地方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边:

  广州番禺群众为了抵制垃圾焚烧厂上街游行,北京07年也因六里屯垃圾焚烧厂引发争议;

  杨佳、邓玉娇谭作人、黄琦、郭泉、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李蕊蕊……没有一个案子的审理符合正常公开的审理程序,没有一个案子的旁听证不是发放给内部人员,没有一个案子不阻挠律师提供的人证物证,没有一个案子不以党性政治性高于一切的原则定性拍板……当你有朝一日上法庭捍卫自己的权利之时,你能寄希望于你所面对的不是这样的恶劣环境吗?

  都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国有企业是国家控股的,可是三鹿这样的黑心企业出了这样大的毒奶事件,石家庄政府部门竟然通过“巧妙”的资本运作将三鹿的资产、设备、人员等资源全部拍卖给“三元”,这一收购过程却破天荒地不承担债务。再通过法院裁定三鹿破产终结,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令得所有相关受害的数十万孩子和家长竟然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听到这个消息,你还能相信“国有企业”吗?还能相信这个“国家政府”吗?

  政府强拆民房,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雇佣打手、推土机挖掘机高压水枪、趁老百姓熟睡不备时破门而入,这和公然入室抢劫何异?公民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房产不被强制推拆,自制燃烧弹屋顶自焚,就差没像杨佳一样挥刀相向了。就这样出了人命还捂着藏着,拒绝让亲属见尸,亲属们愤怒质问:“亲人死去了都不让见一面,你们还有人性吗?”成都市金牛区刘岩副区长竟然回答:“你们要冷静,我要请示一下领导……

  面对此情此景,联想起我们所处的恶劣环境,我怎么能不悲从心起,又怎么能不愤怒呢?

  草泥马!这还是国家政府吗?比骗子、流氓都不如,比黑社会都不如,还TMD好意思舔着脸说自己伟大光荣正确,构建和谐社会——伟光正你个头!和谐你妈逼!

  我希望当我写下了这些,我的这位朋友、包括看到这篇文章的你们,能够理解我为什么要做一个愤中,被逼的。

  我希望能够呼吸到清新空气,望到透明的蓝天,而不是报纸上每年宣称“蓝天计划”超额达标的谎言;
  我希望喝到干净的饮用水,吃没有掺入毒品的食物;
  我依法纳税,我希望我所缴纳的税收能够改善低收入和穷苦人民的生活状况,而不是成为某些人挥霍的饕餮大餐;
  我有自己合法购置的房产,我不想被政府以不合理的价格和暴力方式随意掠夺拆迁;
  无论是谁胆敢侵犯我的合法权利,我都希望法院能给我一个公正的裁决;
  我希望我作为一个人,至少像个人样,有尊严地活着,有尊严地老去,有尊严地死去;
  
  但是在这片号称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土上,我发现自己随时都有可能被剥夺这些正当合法的权利。

  我怎能麻木,怎能少些烦恼?尤其是想到我们的后代还要忍受同样的苦难?

  我自己也就罢了,可我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活在一个比我现在更好、更有希望的世界上。

  因此无论如何,我都要设法去推动这个世界改变,无论它是否太沉重,以至于很难改变。

  人,应该先问自己想不想让这个世界改变,有没有付出自己的努力令它有一点微小的改变。

  这个力量就来自于每个人的内心,它有自知的尊严和羞耻,它亦有高贵的爱与怒火。成千上万个觉醒的心灵取得行动的共识,它们汇聚成的力量将是无比强大的,这个力量强大到足以摧毁世间一切腐朽落后的制度,也足以在这个过程中改变每个人自己。

  “改变”,只要你有这个想法并付诸最微小的行动,你就已经完成了一次个人对党、政治意义上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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