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16,邓玉娇案一审判决免除处罚
6/16/2009 12:56:00 下午 发帖者 流水弦歌
【点评】
(京城天黑,摄于2009.6.16 上午)
2009.6.16,今日上午之京城,邓玉娇案审理过程中,雷雨大作,白昼天黑,不见光日!
至下午13:00 左右天始放晴。
公道民心!其日昭昭!!天鉴人心!!!
邓玉娇一审的结果相信已令今天所有关注此案的人们松了一口气:这是民意的一场胜利,中央为了维稳,只好顺从民意。然而必须提醒善良的人们,这一场斗争还远没有结束,需要密切注意的是以下两点:
一、初审结果是有罪免刑,并非无罪——只有法院驳回检察院上诉才表示无罪。而我们从此次审判中所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可以很明确地知道,邓玉娇是完全“正当防卫”行为,理应无罪!
二、邓、黄、周程三个涉嫌强奸的罪犯仍然逍遥法外,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挟一方私权以行不义之事的包庇渎职罪行还没有被追究。
三、目前还没有邓玉娇是否会上诉,检察院是否会抗诉的消息,一切变数还需要等待10天。
我现在比较担心邓玉娇将来的生活问题了,这案子结果一出,倘若不严查追究邓贵大、黄德智以及相关涉嫌包庇人等的刑事责任,将来地方势力集团进行报复是难免的。何况邓玉娇此案是“有罪结果”,势必影响日后正常生活,邓玉娇在湖北是不能呆下去了,诺大一个中国,法制之不立,她又能何处立锥容身呢?
邓玉娇案的结果是在维稳大前提下的各方利益妥协,邓玉娇的命是暂时保住了,中国法制的命却将要断送了。一道人治官府的沉重黑幕,怎掩多少无辜儿女之泣血泪哭。何时天公震怒清妖孽,还我清白在人间?
借夏霖律师一首七绝诉我忧愤之情……
堂前一怒对江波,刀笔不堪皂吏说。
夜听十方巴山雨,朝闻四面楚人歌。
身逢盛世听讼事,未忍邓娥作窦娥。
昭君青冢何处是,今日投鞭问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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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连接:
邓玉娇案一审判决免除处罚 - 财经网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法院认定邓玉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免除处罚 - 刘晓原律师
一审法院作出“有罪免罚”判决,确实还是有些出人预料之外。法院虽然免除了对邓玉娇处罚,但由于只是“有罪免罚”判决,她仍然可以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直接改判无罪。
对邓玉娇“有罪免罚”判决的看法 - 刘晓原律师
在两个大男人的多次侵犯下,用水果刀反抗即便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也是属于正当防卫行为。针对邓玉娇一案,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感怀 - 夏霖律师博客
六月十六,巴东。邓玉娇案开庭,昨日在京已知其鉴定结论,心中焦虑,悲从中来。
堂前一怒对江波,刀笔不堪皂吏说。
夜听十方巴山雨,朝闻四面楚人歌。
身逢盛世听讼事,未忍邓娥作窦娥。
昭君青冢何处是,今日投鞭问汨罗。
邓玉娇获得自由还需10天 - 朱明勇律师博客
这仅仅是一审判决,10天之内邓玉娇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才生效。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葫芦案司法剧观剧指南 - 萧瀚 法律学者
明天的开庭显然是一台刑案司法独幕剧
邓玉娇事件评论之二十一:故意伤害罪,免除处罚… - 萧瀚 法律学者
现代法治社会对合法性与正当性统一的基本要求,在这儿产生了诡异的分离。
网友从滔滔传来的巴东现场直播
@aiww 有罪免罚,玉娇自由,北京天黑。
2009年6月17日 08:14
北京那片黑云彩飘在13点左右到了天津,邓案由于关注面比较广她的安全可能会有人保护的,那天我问罗彩霞,她说她父亲现在有公安保护,邓玉娇应该也一样。
其实政府也怕他们出事,有时候死人比活人更可怕。